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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南:力促創業投資持續健康發展

2017-05-15 10:44 來源: 雲南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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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發佈《關於促進創業投資持續健康發展的實施意見》
力促創業投資持續健康發展

近日,省政府發佈《關於促進創業投資持續健康發展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鼓勵國內外各類投資機構、投資基金在雲南設立創業投資機構;鼓勵包括天使投資人在內的各類個人從事創業投資活動;鼓勵具有資本實力和管理經驗的個人通過依法設立一人公司從事創業投資活動。

《意見》提出,鼓勵各類機構投資者和個人依法設立公司型、合夥型創業投資企業,不涉及《工商登記前置審批事項目錄》內前置審批事項的,按照“非禁即入”原則和“先照後證”程序辦理工商註冊。鼓勵國內外各類投資機構、投資基金在我省設立創業投資機構,並按照資本市場發展專項資金的有關管理規定,給予一定補助。鼓勵具有資本實力和管理經驗的個人通過依法設立一人公司從事創業投資活動。積極鼓勵包括天使投資人在內的各類個人從事創業投資活動,培育和壯大天使投資人群體,促進天使投資人與創業企業及創業投資企業的信息交流與合作;規範發展互聯網股權融資平臺,為各類個人直接投資創業企業提供信息和技術服務。

雲南將多渠道為創業者爭取資金支持,支持國有企業、保險公司、大學基金等各類機構投資者投資創業投資企業和創業投資母基金。支持創業投資企業及其股東依法依規發行企業債券和其他債務融資工具融資,納入資本市場發展專項資金予以扶持。還將為創業團隊、創業企業提供各類創業場所及低成本、便利化的創業服務平臺,鼓勵和支持各類創業園區、眾創空間等創業孵化器與創業投資機構合作,建立創業孵化與創業投資相結合的孵化機制,多渠道為創業者爭取資金支持。

《意見》明確,要充分發揮政府設立的創業投資引導基金作用,積極參與國家新興産業創業投資引導基金、國家中小企業發展基金、國家科技成果轉化引導基金等已設立的政府出資基金。綜合運用參股基金、聯合投資、融資擔保、政府出資適當讓利於社會出資等多種方式,進一步發揮政府資金在引導民間投資、擴大直接融資、彌補市場失靈等方面的作用。建立並完善創業投資引導基金中政府出資的績效評價制度。

支持科技人員創新創業,並規定高校、科研院所及其他研發、服務機構科研人員,保留基本待遇到企業開展創新工作或創業,對於離崗創業的,經原單位同意,可在3年內保留人事關係,與原單位其他在崗人員同等享有參加職稱評聘、崗位等級晉陞和社會保險等方面的權利。高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轉化所獲收益用於獎勵科研負責人、骨幹技術人員等重要貢獻人員和團隊的比例不低於60%。對高校、科研院所的創業項目知識産權申請、轉化和運用,按照國家有關政策給予支持。(記者 楊抒燕)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周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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