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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總局關於深入推進“放管服”多措並舉助力小型微型企業發展的意見

2017-05-17 07:32 來源: 工商總局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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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總局關於深入推進“放管服”多措並舉助力小型微型企業發展的意見
工商個字〔2017〕70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副省級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場監督管理部門:

小型微型企業(以下簡稱“小微企業”)是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力量。商事制度改革以來,小微企業數量大幅增長,佔各類市場主體比重穩步提高,在增加就業、促進經濟增長、科技創新與社會和諧穩定等方面發揮了不可替代的作用。為了進一步落實《國務院關於扶持小型微型企業健康發展的意見》(國發﹝2014﹞52號)和黨中央、國務院關於扶持小微企業發展的一系列決策部署,充分發揮工商、市場監管部門與小微企業聯絡緊密的職能優勢,切實履行好“放管服”職能轉變,增強小微企業獲得感,做小微企業熱情服務者,提出如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全面推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促進小微企業增量提質。簡政放權,降低準入門檻,為小微企業快速增長營造高效便利的準入環境。轉變監管理念,創新監管方式,為小微企業參與競爭創造公平有序的市場環境。優化服務,提高效能,激發創業創新活力,為小微企業做大做強打造寬鬆和諧的成長環境。

(二)基本思路。

整合職能、協同創新。充分發揮工商職能整合優勢,分類施策,為小微企業提供全方位、多層次的指導和服務,構建有利於小微企業健康發展的體制機制。

上下聯動、務實推進。加強對基層的業務指導,調動各地促進小微企業健康發展的積極性、創造性,凝聚合力,務求實效。

主動對接、熱情服務。優化政務服務,找準小微企業生存發展中的需求和難點,主動對接小微企業,為小微企業提供精準服務。

二、重點工作

(一)落實商事制度改革的要求,營造小微企業便利化準入環境。

積極推進“多證合一”改革,優化市場主體準入、管理和退出機制。在深入推進企業“五證合一”、個體工商戶“兩證整合”的基礎上,進一步加大改革力度,開展“多證合一”改革,切實降低創業營商的制度性成本。深入推進簡易登出改革,暢通退出渠道,對名存實亡的小微企業加速市場出清,提升“全流程便利化”服務水平。

推進全程電子化登記。在保留原有紙質登記的基礎上,實現網上登記註冊。有條件的地區可以探索“網上申請、網上受理、網上審核、網上公示、網上發照”一整套電子化登記和營業執照快遞送達服務,實現登記“零見面”。在全國範圍內推行電子營業執照,推進電子營業執照在電子政務和電子商務環境的應用。

推進名稱登記制度改革。全面開放名稱庫、建立完善名稱查詢比對系統,對查詢申請的名稱進行自動篩查服務。簡化申請審核流程,申請人可以通過比對系統以“即查即得”的方式直接提交申請,探索建立快速處理機制,為申請名稱和加強名稱保護提供最大便利。

深入推進“先照後證”改革。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削減工商登記前置、後置審批事項工作,理順“證”、“照”關係,嚴格落實“雙告知、一承諾”制度,推動市場主體登記信息在工商、市場監管部門與審批部門、行業主管部門間的互聯互通、共享應用。

(二)強化小微企業名錄功能,提升小微企業扶持政策落地的精準性。

進一步提高小微企業名錄的社會知曉度,在各級登記窗口發放小微企業名錄宣傳頁,張貼小微企業名錄公眾號二維碼,做到應知盡知,充分運用報刊、網絡等各類媒體擴大宣傳效果,提高名錄系統的訪問量。

主動開展橫向合作,健全小微企業信息互聯共享機制。鼓勵充分利用小微企業名錄數據資源,與金融、人社、教育、科技等部門合作,為落實各項小微企業扶持政策提供可靠的數據基礎,將小微企業名錄打造為扶持小微企業的主要數據平臺和服務平臺。

充分利用小微企業名錄,參與開展小微企業創業創新基地城市評估工作,加強對小微企業創業創新基地的示範宣傳。

深入開展對本地小微企業發展情況的調查研究,進一步拓展小微企業名錄的分析和服務功能,形成小微企業相對統一完善的統計體系和相對準確的數據系統,及時了解小微企業生存狀態,為推進大數據監測服務奠定基礎。

(三)加強事中事後監管,營造小微企業健康發展的市場環境。

健全市場監管規則,清除市場障礙,推動市場開放共享,加快形成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市場環境。全面推行“雙隨機、一公開”抽查制度,按照綜合監管、簡約監管原則,規範政府部門對小微企業的監管,為小微企業發展提供公平法治的環境。

加強競爭執法和競爭倡導,大力查處壟斷協議和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的壟斷案件,依法制止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行為,破除地方保護和行業壟斷,充分發揮我國統一大市場的優勢和潛力,為小微企業公平參與競爭創造條件。

加強廣告監管,加大廣告法律法規的宣傳力度,教育引導小微企業發佈誠信合法的廣告,加大對虛假違法廣告查處力度,凈化廣告市場環境。

加強消費維權,鼓勵支持小微企業維護商譽、誠信經營,暢通維權渠道,為誠信小微企業的發展騰出市場空間。

(四)鼓勵小微企業運用商標提升品牌價值,增強企業競爭力。

立足職能引導小微企業增強商標品牌意識,發揮企業品牌建設的主體作用。培育小微企業自主商標、戰略性新興産業商標品牌,鼓勵小微企業通過商標提升品牌形象,提高服務質量和商業信譽,提高自主創新能力。

推進商標註冊便利化改革,拓展商標申請渠道,優化商標註冊申請和質權登記受理窗口服務,加快推進商標註冊全程電子化進程,為小微企業申請商標提供便利。

提高小微企業的商標註冊、運用、管理與保護能力。依法打擊侵犯小微企業知識産權和企業合法權益的行為,切實保護註冊商標專用權,引導小微企業實施商標品牌戰略。

指導小微企業利用註冊商標質押融資,拓寬小微企業融資渠道,降低融資成本。

5.支持小微企業較為集中區域的行業商(協)會或其他社會組織牽頭打造區域品牌、申請註冊集體商標和證明商標,加強集體商標和證明商標的運用和保護,促進小微企業發展。

(五)構建共治格局,把服務小微企業做“優”、做“實”、做“細”。

鼓勵各地在當地黨委政府領導下,立足職能、開拓創新,探索開展“最多跑一次”、“銀企對接”等改革舉措,形成具有地方特色的小微企業政務服務。

積極爭取地方黨委政府支持,協調各級職能部門協同開展小微企業幫扶工作,開展促進小微企業産業結構和治理結構升級工作。做好小微企業創業創新基地城市示範有關工作。運用市場化手段,扶持培育小微企業創業創新孵化器,幫助小微企業提質發展。

指導各級個私協會和社會仲介機構發揮作用,大力培育發展社會仲介服務機構,推動建立主要面向小微企業的公共服務平臺,培育多元化服務主體,為小微企業提供創業輔導、教育培訓、管理諮詢、市場營銷、技術開發和法律支援等全方位服務,完善小微企業生命全週期服務鏈。

(六)加強培訓工作,營造小微企業發展的良好氛圍。

加大培訓力度,推動將服務小微企業發展相關課程納入工商、和市場監管系統幹部培訓和選學內容。

指導各地增強小微企業培訓的針對性和實用性,幫助小微企業提升經營管理能力,優化發展理念,促進其持續健康發展。

加強服務小微企業的交流與合作,學習借鑒系統外,尤其是發達國家的先進經驗,為制定完善政策促進小微企業健康發展提供參考。

(七)加強小微企業黨組織建設,激發小微企業發展新活力。

適應小微企業特點,採取多種方式靈活設置黨組織,加強流動黨員管理,擴大黨的組織和黨的工作在小微企業的覆蓋面,增強黨組織的凝聚力和影響力。

指導小微企業黨組織建設,加強教育,創新載體,引導企業黨員圍繞生産經營積極創先爭優,推動企業科技創新和轉型升級,促進企業健康發展。

三、組織保障

(一)加強組織領導。

各地工商、市場監管部門要把扶持小微企業發展作為一項重點工作,研究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建立由主要領導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各業務條線統籌推進的工作機制。在地方黨委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加強部門間綜合協調,形成扶持小微企業發展的合力。

(二)加強輿論宣傳引導。

各地工商、市場監管部門要重視輿論宣傳,加大新聞宣傳和輿論引導力度,通過政策宣講、專題課程培訓等方式,使小微企業全面了解各項政策和服務。組織主要新聞媒體開展系列相關報道、專題報道和典型報道,增強全社會的認知度和參與度,形成上下齊抓共管、各方主動參與、積極配合的良好局面。

(三)強化監督檢查。

各地工商、市場監管部門要建立健全相應的工作推進機制,強化監督檢查,確保各項任務落到實處。建立工作實施目標責任考核體系,分解目標任務,壓實責任,推動將扶持小微企業發展納入各級政府的工作督查內容。強化對小微企業發展情況的跟蹤和績效評價。總局適時對各地工作落實情況開展第三方評估,並將評估結果納入各地“放管服”改革成效的評價體系。

工商總局
2017年5月8日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杜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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