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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戶籍人口城鎮化率達45%左右

2017-05-17 07:35 來源: 河北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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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加速破除城鄉間戶籍遷移壁壘,到2020年
全省戶籍人口城鎮化率達45%左右

5月16日,記者從省政府新聞辦召開的新聞發佈會上獲悉,“十三五”期間,我省將加速破除城鄉間戶籍遷移壁壘,配套政策體系進一步健全,努力實現1000萬左右農業轉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鎮落戶。到2020年,全省戶籍人口城鎮化率提高到45%左右,達到全國平均水平。

全面放開對高校畢業生、技術工人、職業院校畢業生、留學歸國人員的落戶限制

“我省將在城鎮開展穩定職業人口和穩定住所(含租賃)人口落戶人員情況調查,找準城市非戶籍人口落戶瓶頸,儘快解決有落戶意願人群的落戶問題。”發佈會上,省住建廳黨組成員、省城鎮化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副主任于文學對省政府辦公廳出臺的《關於推動非戶籍人口在城市落戶的實施意見》進行了解讀。

“將城中村居民全部納入城鎮戶籍人口登記管理範圍,實現戶口登記上的身份轉化。全面實行省內戶口遷移在遷入地直接辦理,最大限度方便非戶籍人口在城鎮落戶。”于文學説。

實施意見規定,以農村學生升學參軍進入城鎮的人口、在城鎮穩定就業居住的人口、舉家遷徙的農業轉移人口、新生代農民工為重點,以合法穩定住所(含租賃)和穩定職業為主要標準,促進有能力在城鎮穩定就業和生活的農業轉移人口舉家進城落戶。全面放開對高校畢業生、技術工人、職業院校畢業生、留學歸國人員的落戶限制。

對京冀交界地區的三河市等地區嚴格戶籍管理

“大中城市均不得採取購買房屋、投資納稅等方式設置落戶‘門檻’。”于文學表示,落戶條件中,參加城鎮社會保險的年限,不得超過3年。同時,明確了設立社區公共戶口和加強公共戶口管理的具體措施。

實施意見提出,在城鎮以派出所為單位,在具有歸屬居委會的實體地址上,設立社區公共戶口,對不能在合法穩定住所(含租賃)落戶的人員,允許其在社區公共戶口落戶。及時動員已經在城鎮有固定住所的人員,將戶口從社區公共戶口遷移至固定住所住址。

京冀交界地區的三河市、大廠回族自治縣、香河縣、廊坊市廣陽區、固安縣、永清縣、涿州市和其他特定地區,嚴格戶籍管理,合理確定落戶條件。在城區100萬人口以上的城市(不含京冀交界地區)有合法穩定職業並有合法穩定住所(含租賃)的,本人及直系親屬可以申請落戶;在城區100萬人口以下的城鎮(不含京冀交界地區)有合法穩定住所(含租賃)的,本人及直系親屬可以申請落戶。

建立進城落戶農民“三權”維護機制

為推動非戶籍人口在城市落戶,我省將制定配套政策。實施意見提出,建立進城落戶農民“三權”維護機制。不得強行要求進城落戶農民轉讓其在農村的土地承包權、集體收益分配權、宅基地使用權,或將其作為進城落戶條件。

“將進城落戶農民完全納入城鎮住房保障體系。”于文學表示,確保進城落戶農民與當地城鎮居民,同等享有政府提供的基本住房保障權利。同時,全面落實進城落戶農民參加城鎮基本醫療保險政策。引導進城落戶農民根據自身實際,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和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

落實進城落戶農民參加城鎮養老保險政策。推動符合條件的進城落戶農民和進城務工農村居民,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或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將符合條件的進城落戶農民,納入城鎮最低生活保障範圍,與當地城鎮居民同等享有最低生活保障權利。

“保障進城落戶農民子女的受教育權利。”于文學説,將農業轉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隨遷子女義務教育,納入公共財政保障範圍,落實中等職業教育免學雜費和普惠性學前教育政策,確保進城落戶農民子女受教育與城鎮居民同城同待遇。(記者 張清華)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劉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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