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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區大力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

2017-05-19 09:30 來源: 西藏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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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發就業崗位 制定優惠政策
我區大力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

記者從5月18日召開的自治區黨委常委會會議獲悉,我區將堅持就業優先戰略,堅持“勞動者自主就業、市場調節就業、政府促進就業和鼓勵創業”方針,按照“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總體部署,著力處理好高校畢業生政府就業和市場就業的關係,轉變就業觀念、搭建各種平臺、創建多種載體、拓寬就業渠道、創新服務方式、優化就業結構、提升就業質量,大力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

本次自治區黨委常委會會議審議通過的《關於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的若干意見》指出,要堅持促進發展和就業優先相結合,堅持服務産業和培養人才相結合,堅持市場主導和政府推動相結合,堅持政策支持和服務保障相結合,建立健全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的長效機制。要擴大企業用工需求,鼓勵支持創業就業,加強就業援藏工作,完善公職崗位考錄招聘機制,實施好基層服務項目,鼓勵大學生參軍入伍,政府購買服務成果,為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搭建良好平臺。

自治區將建立20億元創業就業扶持基金,對高校畢業生到區內企業就業、自主創業和區外企業就業,且滿一定年限的,分別給予政策支持:對在區內企業就業的高校畢業生,給予最長5年的生活和住房補貼,分別按自治區最低工資標準的50%執行,並給予最長10年的社保補貼。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的,按每人5萬元、每戶最高20萬元給予啟動資金支持,以及最長10年的住房公積金補貼。個人最高貸款額度50萬元,貸款期限不低於10年,前3年全額貼息。金融機構最高可按照財政擔保基金的10倍進行放貸。對租用場地經營的高校畢業生,可享受年最高2.4萬元的租金水電補貼。給予自治區認定的創業服務平臺建設單位300萬元至800萬元一次性建設資金扶持,建成後每年最高給予200萬元的運行管理費用補貼,補貼時間最長可達5年。高校畢業生到區外企業就業的,分別按當地當年最低工資標準的50%給予生活和住房補貼,並給予2000元路費補貼。通過以上渠道就業創業的,均可享受學費和國家助學貸款代償政策。(記者 肖濤 蔣翠蓮)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白宛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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