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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民委關於申報2017年度國家民委民族研究後期資助項目的通知

2017-05-20 11:51 來源: 國家民委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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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民委辦公廳關於申報2017年度國家民委民族研究後期資助項目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産建設兵團民(宗)委(廳、局),有關高等院校、科研單位:

國家民委民族研究後期資助項目自2015年設立以來,得到廣大專家學者和民族工作者的大力支持,取得了良好效果。今後,國家民委將常設該項目。為做好2017年度民族研究後期資助項目的申報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後期資助項目性質

國家民委民族研究後期資助項目是國家民委民族研究項目主要類別之一,與國家民委民族研究招標項目、委託項目同等對待。

二、後期資助項目範圍

主要資助對民族工作和民委工作有重要參考價值的研究成果,尤其是時效性、針對性、應用性強的成果(含學術專著、研究報告、資料彙編等),通俗讀物、論文集、教材、軟體、譯著等不在資助之列。

三、後期資助項目申報條件

(一)項目申報人須有依託單位,能夠提供進一步研究的必要條件和信譽保證;

(二)每位申報者每次只能申報一個項目;

(三)申報的項目必須已完成研究任務的80%以上;

(四)申報人目前未承擔國家民委民族研究項目;

(五)如有下列情況,不得申報:

1.成果完成不足80%,尚不能在已有成果基礎上進行轉化;

2.成果的核心內容已經出版或發表;

3.成果存在知識産權爭議,或嚴重不符合學術規範;

4.已獲省部級及以上項目的研究成果。

四、項目管理

(一)後期資助項目的管理按照《國家民委科研項目管理辦法》執行。經費資助額度為1萬元—5萬元,實際經費資助額度以評審結果為準。項目經批准立項並簽訂協議後,即可獲得經費資助。首期撥款額度原則上不超過資助總額的80%。

(二)後期資助項目原則上在一年內完成,確有需要延長應提前提出申請,經批准後可延長半年。

(三)後期資助項目完成全部研究工作後,由國家民委組織專家進行鑒定,鑒定合格後方可結項。

五、材料報送要求

(一)填寫課題申請表和成果介紹活頁。申請人在國家民委網頁上下載“國家民委民族研究後期資助項目課題申請表”和“成果介紹活頁”,將填好的申請材料連同申報成果報依託單位審核、簽署意見並蓋章。

(二)申報材料包括:課題申請表、成果介紹活頁、申報成果各一式3份。另需撰寫成果核心內容1份(主要包括對問題的描述、原因分析、對策建議等,不超過5000字)。成果介紹活頁用A3紙雙面印製、中縫裝訂;申報成果用A4紙雙面印製、左側裝訂。成果介紹活頁及申報成果不得出現申請人姓名和所在單位等個人信息,否則取消申報資格。

(三)以少數民族文字成果申報,須附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稿。

(四)申報材料請通過中國郵政EMS報送國家民委研究室科研管理處,同時發送電子版至郵箱:kyc8307@126.com(涉密除外)。

六、報送時間

2017年度後期資助項目擬於7月、12月組織2次集中評審,第一次集中申報時間為5月20日—6月20日,第二次集中申報時間為10月20日—11月20日,申報時間均以郵戳為準。時效性強的成果可隨時申報、隨時立項。第二次申報不再另行通知。

聯 係 人:孫啟軍、劉  盛

聯絡電話:010—66508318,66508316

地    址:北京市西城區復興門內大街甲49號國家民委研究室科研管理處

郵    編:100800

附件:1.國家民委民族研究後期資助項目課題申請表

      2.國家民委民族研究後期資助項目成果介紹活頁

國家民委辦公廳
2017年5月16日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白宛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