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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推進扶貧開發規範化法制化長效化

2017-05-22 09:57 來源: 福建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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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進扶貧開發規範化法制化長效化
《福建省農村扶貧開發辦法》出臺

近日,省長于偉國主持召開省政府常務會議,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扶貧開發的重要戰略思想,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的部署要求,確定出臺實施《福建省農村扶貧開發辦法》,進一步推動全省扶貧開發規範化、法制化、長效化。

會議指出,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視扶貧開發工作,制定實施《福建省農村扶貧開發辦法》是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打贏脫貧攻堅戰的決定》《中國農村扶貧開發綱要(2011-2020年)》,以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推進扶貧開發工作的一項重要制度創新。《辦法》共7章46條,主要從扶貧對象、扶貧開發措施、資金與項目管理、監督檢查、法律責任等方面做出具體規定,明確將農村扶貧開發目標任務完成情況作為各級人民政府和相關部門及其負責人考核評價的重要內容,同時鼓勵支持境內外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個人等社會力量以多種形式依法參與農村扶貧開發。

會議強調,全省各地各部門要高度重視扶貧開發規範化、法制化、長效化建設,勇擔責任、攻堅克難,有力有序有效加快農村貧困地區和貧困人口脫貧致富,堅決打贏脫貧攻堅這場硬仗。要精準識別,動態管理扶貧對象,堅持以貧困標準來確定扶貧對象,嚴格認定、規範建檔。要精準施策,堅持問題導向,做到“一村一策、一戶一方”,切實扶到點上、扶到根上。要精準管理,精確化配置扶貧資源,精細化管理扶貧項目。要強化責任落實,構建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工作責任制,推動脫貧攻堅各項政策措施、項目資金和工作任務落實到位。要建立定期向人大常委會報告制度,完善監督檢查、審計制度,強化扶貧資金監管,嚴肅查處違法違規行為。要採取穩定脫貧措施,建立長效扶貧機制,廣泛動員全社會力量,實現扶貧開發事業可持續發展。要抓好考核整改,對存在的問題要制定整改方案,明確整改措施和時限,確保扶貧開發取得更大實效。(記者 周琳)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于士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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