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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南省政務督查工作聯動機制》出臺

2017-05-26 09:53 來源: 雲南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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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省政府同意,《雲南省政務督查工作聯動機制》(以下簡稱《機制》)近日出臺並印發各州市政府和省直各委辦廳局貫徹執行。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政府督促檢查工作的意見》及我省實施意見、《雲南省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強政府執行力建設的意見》等有關規定,充分發揮督查工作在抓落實中的“利器”作用,構建“全員全面大督查”格局,確保政令暢通,提高政府執行力,近年來,省政府督查室積極探索整合督查資源,完善工作機制,建立健全統一領導、分工協作、上下聯動、齊抓共管的政府督查工作機制,構建全員全面大督查格局,總結形成《雲南省政務督查工作聯動機制》,經全省政府督查工作會議討論,印發各地各部門徵求意見,多次召開會議研究修改,上報省政府同意後正式出臺。

《機制》共八條,分別對工作目的、工作原則、工作責任、建立健全政府辦公廳(室)內部督查工作聯動制度、建立健全政府部門督查聯動工作制度、建立健全各級政府督查機構聯動工作制度、建立健全多方參與的督查工作聯動制度、保障機制等八個方面,作出具體細化和明確。

《機制》的出臺和實施,將解決政府督查工作中存在的統籌協調力度不夠,部門之間、部門與地方之間各自為政、多頭督查、重復督查的困境及其給基層帶來的過重迎檢負擔;構建上下一體、工作聯動的督查網絡,充分發揮各級第一責任人和具體責任人特別是督查幹部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及時整合各級督查力量,吸收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政府參事、第三方機構、新聞媒體等社會力量共同參與,讓異地督查、交叉督查、第三方評估的作用得到充分發揮;強化常態化督查為主、集中式督查為輔的日常督查工作機制;加強督查工作的制度化、標準化、規範化;增強政府督查工作所有人員“人人都是高效督辦員”的工作理念。(通訊員 唐慶貴)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于士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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