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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有關司局負責同志就撤縣設市答記者問

2017-05-29 07:39 來源: 民政部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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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民政部有關司局負責同志就撤縣設市相關問題接受《中國社會報》記者採訪。

  問:近日,經國務院批准,民政部批復同意部分縣撤縣設市,請介紹一下開展該項工作的背景和重大意義?

  答:當前,我國城鎮空間分佈和規模結構不合理,中小城市數量少、集聚産業和人口不足、發展質量和水平不高的問題還比較突出。自上世紀90年代以來,我國城鎮化水平由剛剛超過30%上升為2016年的57.35%,但縣級市數量不升反降,減少了80余個。縣級市數量的持續減少,導致中小城市發展滯後,帶來大中小城市發展失衡、城鎮化佈局形態不合理、人口城鎮化滯後、大城市病凸顯等一系列矛盾和問題,制約了我國城鎮化發展質量和效益的進一步提升。有序撤縣設市,是黨中央國務院在經濟發展進入新常態、城鎮化持續推進的新形勢下,針對我國城市設置存在的突出問題,立足全局、著眼長遠作出的重大決策部署。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將具備行政區劃調整條件的縣可有序改市作為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任務;“十三五”規劃綱要明確提出以提升質量、增加數量為方向,加快發展中小城市,符合條件的縣和特大鎮可有序改市的目標任務,將培育形成一批功能完善、特色鮮明的新生中小城市作為新型城鎮化建設重大工程之一;今年的政府工作報告對推動一批具備條件的縣和特大鎮有序改市作出了具體部署。近期批准設立部分縣級市,是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的重要舉措。

  問:撤縣設市對於推進新型城鎮化有何作用?

  答:城市是城鎮化的重要載體,加快發展中小城市是當前優化城鎮規模結構的主攻方向。有序撤縣設市,對於推進城鎮化持續健康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一是有序增設縣級市,有利於優化城鎮空間佈局,構建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鎮協調發展的城鎮體系格局,為城鎮化持續健康發展提供城市載體。

  二是通過撤縣設市培育發展一批中小城市,有利於促進農業轉移人口就地、就近城鎮化,降低人口轉移成本,有利於推動優質資源向中小城市集聚,進一步優化生産力佈局,有利於減輕大城市壓力,緩解城市發展與資源環境的矛盾。

  三是將經濟社會發展程度較高、集聚人口較多的地方有序改設為縣級市,一方面能夠通過擴權調動地方積極性,在縣域層面有效破解制約發展的體制機制障礙,激發發展潛力,增強發展動力,釋放發展活力,培育新的增長點;另一方面也有利於地方以城市標準引領發展,加強基礎設施建設,擴大公共服務供給,立足長遠提升規劃建設管理水平,走集約高效、綠色低碳的新型城鎮化發展道路。

  問:撤縣設市在審批上重點把握哪些原則?

  答:根據黨中央國務院要求以及經濟社會和城鎮化發展新形勢,撤縣設市主要把握四方面原則。

  一是堅持以人為本,注重公平共享。體現以人的城鎮化為核心的新型城鎮化要求,注重人口規模和城鎮人口集聚,同時,更加注重對基本公共服務供給水平和能力的考察,將向常住人口提供住房保障、就業服務、教育、醫療、養老、文化、體育等基本公共服務的能力納入考核範圍,引導擬設市地方實現城鎮基本公共服務全覆蓋,加快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進程。

  二是堅持集約高效,注重生態文明。堅持集約集聚和緊湊發展的指導思想,重點要求城鎮人口增長要與城鎮建設用地增長相協調。突出生態文明建設,強調撤縣設市要與城市發展所需要的綜合承載能力相匹配,與國家和省、自治區主體功能區規劃、新型城鎮化規劃和環境功能規劃等規劃相銜接,把綠色發展理念融入設市工作。

  三是堅持城鄉統籌,注重發展質量。統籌考慮擬設市區域和擬設市城區經濟社會發展實際,按照城鄉一體化發展新要求,點上與面上相結合,對擬設城市進行全面、系統地考察。充分考慮經濟發展新常態下經濟發展速度變化、結構優化、動力轉換的新特點,注重城市發展質量和長遠潛力,在考察經濟總量與人均水平的同時,重點關注城市自我發展能力和産業結構特點,把吸納農業轉移人口的能力與水平作為設市重要前提。

  四是堅持因地制宜,注重合理佈局。一方面,充分考慮“四大板塊”區域差異,適度向中西部地區傾斜,另一方面,對於有利於完善區域城鎮體系結構和促進區域協調發展的地方,加大指導支持力度,充分發揮撤縣設市對優化城鎮體系結構、完善區域城鎮格局、促進區域協調發展的重要作用。

  最近批復的這一批撤縣設市調整,我們從十幾大類指標進行了考察審核,並形成了相當固定的審核流程。下一步,將繼續完善這方面工作。

  問:撤縣設市有哪些工作要求?下一步有什麼工作考慮?

  答:撤縣設市的總體要求是積極穩妥、規範有序,防止一哄而上、盲目設市。為此,民政部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部署,對撤縣設市申報審核提出了一系列工作要求。

  一是強化論證評估。要求根據國家和區域重大發展戰略,充分考慮本地區經濟社會發展水平、人口變動趨勢和城鎮化空間佈局等情況,對撤縣設市的科學性、必要性、可行性進行研究論證,統籌安排撤縣設市的申報時間和順序,確保科學有序申報;要求圍繞撤縣設市對當地人口資源、經濟發展、文化傳承、群眾生活等方面的影響進行全面評估,確保平穩順利實施。

  二是細化基礎工作。要求撤縣設市事項應當按照《中國共産黨地方委員會工作條例》規定,經擬撤縣設市地方上一級黨的委員會全會研究討論,體現黨的領導;要求撤縣設市方案和論證評估情況應當經政府常務會議或者全體會議研究討論,夯實主體責任;要求廣泛聽取擬撤縣設市地方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的意見,確保民意基礎。

  三是引入外部力量。對於部分情況比較複雜的撤縣設市事項,充分借助外腦,引入專家論證和第三方評估機制,強化專家和專業力量在撤縣設市審核報批中的作用,提升撤縣設市工作的科學化、規範化水平。

  下一步,民政部將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在國務院的領導下,履行好行政區劃調整審核的職能作用,加強對地方撤縣設市方案制訂和申報的指導,完善撤縣設市方案論證和風險評估相關工作機制,健全行政區劃調整專家論證制度,按照從嚴掌握和成熟一個、辦理一個的原則,把握好撤縣設市申報審批節奏,避免出現一哄而上的情況,確保撤縣設市規範有序。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陸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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