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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推廣中小學校長職級制改革擴大學校辦學自主權

2017-05-31 16:26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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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濟南5月31日電(記者 婁辰)“職級制改革前,我的主要任務是開會,開各種各樣的會,很多是跟教育沒有關係的。改革後,我可以真正回到校園,回到教室,回到我所熱愛的教育事業上來。”這是山東省濰坊市廣文中學校長趙桂霞的心聲。

行政化是我國教育領域多年來的一大頑疾。山東濰坊市校長髮展研究中心副主任井光進説,教育部門按行政方式管理學校,學校就會按行政模式管理教師,教師就會按行政模式、以分數高低管理評判學生。

正像趙桂霞校長所説,各種對行政幹部的要求,套用在校長身上,牽扯了校長們大量的時間和精力。

“因為校長是有行政級別的幹部,一到幹部調整的時候,總會有一些沒在學校工作過的行政幹部‘空降’學校擔任校長,甚至有一些國有企業幹部去當校長。因為沒有教育工作情懷和經驗,很多這樣的校長沿用行政管理甚至是企業管理的那一套去管理學校,引起師生不滿,也讓教育管理部門頗為頭疼。”山東一名教育幹部表示。

為切實推進教育去行政化改革,山東省自2004年開始,在濰坊市啟動中小學校長職級制改革。617所中小學全部取消了行政級別,935名副科級以上學校幹部歸口市和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進行職級制管理。在總結濰坊市經驗基礎上,山東逐步擴大中小學校長職級制改革試點範圍。2013年起,青島市、威海市、德州市、煙臺市、菏澤市等陸續開展了此項改革。到2016年,山東17個市全面推廣了中小學校長職級制改革。

山東校長職級制改革一方面是全面取消中小學校行政級別,對校長統一摘掉“官帽”,按特級校長、高級校長、中級校長和初級校長進行職級制管理。在操作過程中,各市都採用了過渡性辦法,現任的帶有行政級別的校長繼續保留,記入個人檔案,新任職校長按有關規定程序選拔、聘任,不再套用行政級別。

另一方面,在選好用好校長的基礎上,教育主管部門給學校下放了原屬於行政部門的部分權力,比如副校長提名、中層幹部聘任等學校幹部選聘權;職稱評聘、評優表彰、師德考核、績效工資發放等教師管理權;高中招生、初中綜合素質評價等學生評價權等,全部賦予學校。政府只對學校進行一年一度的績效考核,建立健全監督制度,有效保障了學校教育教學水平的提升。

濰坊市教育局長徐有禮説:“實施校長職級制改革,抓住了校長這個學校發展的‘牛鼻子’,倒逼相關配套制度的健全完善,落實了學校辦學自主權,完善了學校治理結構,提高了學校治理水平。”

沒有了“官帽”的校長職位,反而更有吸引力。近年來,濰坊市參與校長後備人才考選的有9000余人,其中有15名縣(市、區)教育局業務副局長,自願通過公開考選進入校長後備人才庫。青島市教育局還有兩名處級幹部主動申請去學校任職。

日照市新營中學校長劉俊山説:“改革之後,我就可以把主要精力放到校園裏,放到課堂上,靜靜地做一些教育研究,思考教育教學改革。”

濰坊市的一份調查顯示,全市高中校長人均年聽課171節,最多的達312節,教室成為校長最常去、待的時間最長的地方。

山東中小學校長職級制改革雖已漸入佳境,但仍有待完善。一些校長反映,儘管政府向學校放權的力度在加大,但學校辦學自主權落實還有改進空間。他們建議加快政府職能轉變,改變政府及部門直接管理學校的單一模式,改為綜合運用立法、規劃、撥款、信息服務、評估等手段,指導中小學依法依規自主辦學,探索建立有利於校長依法依規自主管理學校的長效機制。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韓昊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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