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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農村集體産權制度改革將啟

2017-06-06 07:34 來源: 河南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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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4日,記者獲悉,省委、省政府近日下發《關於穩步推進農村集體産權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標誌著我省農村集體産權制度改革大幕即將拉開。

農村集體産權制度改革是一項管長遠、打基礎,具有“四梁八柱”性質的重大改革。改革關鍵是賦予農民更充分的財産權利,核心是把村集體的資産折股量化,實現“資産變股權、農民當股東”,通過構建一套既能體現集體經濟優越性,又能調動個人積極性的農村集體經濟運行新機制,管好用好集體資産,促進資産保值增值,增強農業農村發展活力,發展壯大集體經濟。

“農村集體産權制度改革必須堅持四個原則,不能有半點含糊。”省委農辦常務副主任申延平認為,首先,改革方向要把準,改革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就是要實現好、維護好、發展好廣大農民的根本利益;其次,改革底線要守住,無論怎麼改都不能把集體經濟改沒了,把農民的財産權利改虛了;再次,農民意願要尊重,切實保障好農民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監督權;最後,改革步伐要穩妥,堅持試點先行,由點及面,不搞“齊步走”,不搞“一刀切”。

“改革涉及四項重點任務很明確,各地要抓實抓細。”省農業廳廳長宋虎振表示,首先要全面開展清産核資,著重查清農村集體未承包到戶的資源性資産、統一運營的經營性資産和債權債務,力爭用三年時間基本完成;其次要確定成員身份,按照尊重歷史、兼顧現實、程序規範、群眾認可的原則,統籌考慮戶籍關係、農村土地承包關係、對集體積累的貢獻等因素,由群眾民主協商確定;再次,要推進經營性資産股份制改革,先期在城中村、城郊村和集體經濟發達的村組實施,力爭用五年時間基本完成;最後,要發展壯大集體經濟,股份制改革既不能“一股了之”,更不能吃光分盡,最終目的是要建立集體經濟發展新模式,實現從集體所有、集體經營到集體所有、股份經營的轉變,以此引領農民逐步走向共同富裕。

農村集體産權制度改革涉及面廣、政策性強、群眾訴求多樣,各地要按照省委、省政府統一部署,發揮黨管農村工作的傳統,縣鄉黨委書記要親自挂帥,切實加強組織領導,通過專題培訓和政策解讀,提高基層幹部群眾參與改革的積極性,要加大督導檢查力度,推進改革措施落地生根。(記者 劉紅濤)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劉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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