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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停止徵收部分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業性收費

2017-06-06 09:15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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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濟南6月6日電(記者 席敏)從今年6月起,山東省停止徵收地方水庫移民扶持基金、道路清障費,減半徵收地方水利建設基金,並將省裏批准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內河船閘過閘費轉為政府定價的經營服務性收費。

據山東省財政廳介紹,山東省政府日前印發《關於進一步清理規範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業性收費的通知》,自2017年6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停止徵收地方水庫移民扶持基金。自2017年6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山東減半徵收地方水利建設基金,對繳納增值稅、消費稅的企事業單位和個體經營者,其地方水利建設基金的徵收比例,由按照增值稅、消費稅實際繳納額的1%,調整為0.5%。

此外,自2017年6月1日起,山東停止徵收省級批准的行政事業性收費道路清障費。停徵後,普通公路道路清障由社會機構提供有償服務進行,其收費作為經營服務性收費管理,收費標準由山東各市人民政府制定。自2017年6月1日起,山東將省級批准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內河船閘過閘費,轉為政府定價的經營服務性收費。

山東省財政廳綜合處有關負責人介紹,“兩停一減一轉”政策的出臺將有利於切實減輕企業負擔,優化營商環境,促進實體經濟發展。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周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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