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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河之省”四川實現河長制全覆蓋 著力破解水污染困局

2017-06-06 20:13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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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成都6月6日電(記者 劉海)截至5月底,四川已在流域面積5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設置河長,並向小流域河流延伸,實現省內所有河流河長制全覆蓋,以全流域理念著力破解水污染困局。

這是記者6日從四川省環保廳了解到的。四川素有“千河之省”之稱,河流湖泊眾多,保護治理任務重。境內流域面積在50平方公里及以上的河流有2800多條,總長度11萬餘公里,其中,跨省河流165條,跨市州河流251條。

作為長江上遊重要生態屏障,四川省去年實施了岷江、沱江、嘉陵江“三江”流域水環境生態補償辦法,上遊污染治理好的將得到下游的補償,而上遊造成污染的將對下游進行賠償,“生態補償”和“污染賠償”實現一一對應,推進區域污染防控。數據顯示,2016年“三江”流域水環境生態補償金額3億余元,其中,賠償金8800余萬元,改善補償金近2.2億元。

四川省環保廳廳長于會文説,生態補償機制推動了地方政府加快水污染防治工作進度,走出一條讓超標者賠償、讓改善者受益的流域齊抓共管的新路子,也為河長制的實施奠定了基礎。

今年1月,四川印發《四川省貫徹落實〈關於全面推行河長制的意見〉實施方案》,建立了四川省河長制工作領導小組領導下的總河長負責制。目前,在省級層面的涪江、嘉陵江、渠江、雅礱江、青衣江、長江(金沙江)、安寧河、沱江、岷江、大渡河等四川十大河流推行雙河長制,每條河流的兩位河長均由副省級領導擔任。

推行河長制以來,四川全省水環境質量總體保持穩定,劣V類水體進一步減少。今年一季度水環境質量監測數據顯示,岷江流域水質改善明顯,優良水體佔比同比上升0.5%;劣V類水體佔比同比下降4.55%;沱江流域劣V類水體佔比低於考核標準4.17%;嘉陵江、涪江等流域水環境質量進一步提升。

于會文説,按照方案要求,到2020年,四川將明晰跨行政區域河流管理責任、上下游及左右岸建立起聯防聯控機制、完成省市縣主要河流水功能區劃定,實現全省地表水達到或者優於III類水質的優良比例達到81.6%。屆時,四川省將實現河流劣Ⅴ類和Ⅴ類水質基本消滅,縣城及以上飲用水水源水質全面達標。

據了解,為配合河長制實施,四川還將實施河流治理信息化。依託現有的87個國家河流考核斷面、23個省級考核斷面,將污染防治任務分解到各河長,建立河長制水質考核技術體系。依託現有技術平臺,構建全省地表水、地下水、集中式生活飲用水及水源地水質監測網絡,評價和預報預警制度。其中,省級十大河流建立水環境管理情況調度制度、信息報送制度,按月發佈河長制水環境質量通報,並依據各地實際,制定河流水量分配、調度方案。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宋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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