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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多舉措支持返鄉下鄉人員創業創新

2017-06-08 07:13 來源: 遼寧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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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大力推進農民工、中高等院校畢業生、退役士兵和科技人員等返鄉下鄉人員(以下簡稱返鄉下鄉人員)到農村創業創新,日前,省政府出臺《關於支持返鄉下鄉人員創業創新促進農村一二三産業融合發展的實施意見》,提出了簡化市場準入、加強金融扶持、加大財政支持力度、加大用地用電支持力度等多項政策措施。

省農委介紹,近年來,隨著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深入推進,越來越多的返鄉下鄉人員到農村創業創新。這將有利於將現代科技、生産方式和經營理念引入農業,提高農業質量效益和競爭力; 有利於發展新産業新業態新模式,推動農村一二三産業融合發展;有利於激活各類城鄉生産資源要素,促進農民就業增收。

實施意見指出,我省鼓勵返鄉下鄉人員引入新理念、新技術,依法依規通過承包、租賃、入股、合作等方式,創辦領辦家庭農場林場、農民合作社、農業企業、農業社會化服務組織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鼓勵和引導返鄉下鄉人員利用互聯網思維和技術,發展農村電商平臺,實施“互聯網+”現代農業,開展網上創業。鼓勵和引導返鄉下鄉人員通過合作制、股份合作制、股份制等形式,與其他經營主體組建現代企業、企業集團或産業聯盟,培育産權清晰、利益共享、機制靈活的創業創新共同體。

在扶持政策方面,我省將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推進“先照後證”改革,簡化前置審批事項,提升審批效率,降低市場準入門檻。縣(市、區)人民政府要在審批大廳設立“綠色通道”,為返鄉下鄉人員創業創新提供便利服務。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開發符合返鄉下鄉人員創業創新需求的信貸産品和服務模式。整合涉農財政專項資金,對符合條件的返鄉下鄉人員給予支持。

對於符合供應條件的返鄉下鄉人員創業創新用地,可優先納入供應計劃,保障供應。在産地對産品直接進行初加工的工業項目,確定土地出讓底價時可按不低於所在地土地級別相對應標準的70%執行。返鄉下鄉人員發展農業、林木培育和種植、畜牧業、漁業生産、農業排灌用電以及農業服務業中的農産品初加工用電,均執行農業生産電價。

返鄉下鄉人員可在創業地按相關規定參加各項社會保險,對返鄉下鄉創業創新的就業困難人員、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以靈活就業方式參加社會保險的,可按規定給予一定社會保險補貼。(記者 李江天)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雷麗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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