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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擴大省直事業單位人事自主權

2017-06-11 14:57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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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南昌6月11日電(記者 鄔慧穎)記者從江西省人社廳了解到,為發揮省直事業單位在人事工作中的主體作用,除新進人員(含公開招聘、調入和政策性安置人員)和轉崗人員外,今後省直屬事業單位七至十級職員崗位、八至十三級專業技術崗位、三至五級工勤技能崗位,由用人單位直接審核、聘用。

近日,江西省人社廳制定的《關於進一步改進和優化省直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服務的通知》提出,取消部分公開招聘人員調配手續。今後,對省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中的非初次就業人員不再辦理人事關係調配手續,只需憑《江西省省直事業單位聘用工作人員登記表》和《聘用通知書》即可辦理有關人事手續。

為幫助省直事業單位吸納高層次人才,通知還調整了高層次人才招聘方案備案方式。今後,省直事業單位招聘具有正高級專業技術資格或博士學歷的高層次人才,其招聘方案由事前備案統一調整為事後備案。

此外,除新進人員(含公開招聘、調入和政策性安置人員)和轉崗人員外,今後省直屬事業單位七至十級職員崗位、八至十三級專業技術崗位、三至五級工勤技能崗位,由用人單位直接審核、聘用;省直各部門所屬事業單位以上崗位經主管部門審核後,用人單位直接聘用,省人社廳均不再進行審核。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宋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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