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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整生産許可證管理目錄直接給企業松了綁

2017-06-16 14:00 來源: 中國政府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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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新聞辦公室于2017年6月16日(星期五)上午10時舉行國務院政策例行吹風會,請中國人民銀行副行長陳雨露介紹建設綠色金融改革創新實驗區有關情況,請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副局長李元平介紹推進工業産品生産許可證制度改革有關情況,並答記者問。

[中國日報記者]我有一個問題提給李局長,在13號的時候李克強總理在全國的“放管服”電視電話會議上也強調,要給企業減負,儘量降低制度性成本,激發市場活力。我想請問,這次的改革,您認為會從哪些方面給企業帶來一些實惠和便利?謝謝。

[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副局長 李元平]謝謝。根據國務院常務會決定,這次改革大幅調整了生産許可證管理目錄,調整後,取消、轉認證、下放幅度達50%。這次目錄調整將有利於持續降低企業制度性交易成本,充分激發市場主體活力,直接為企業鬆綁、降低企業的時間成本:

一是取消許可直接給企業松了綁。取消生産許可證管理的19類産品涉及9000家企業,這些企業在實施生産許可證管理時,每5年需要申請換發證書並接受實地核查和産品檢驗,每年需要向質監部門提交自查報告,生産條件發生重大變化,還需要重新辦理生産許可證。取消後,這些企業不需要再辦理生産許可證規定的各項手續,實現了完全鬆綁。

二是簡化程序後,減輕辦證負擔,降低了時間成本。通過之前的改革措施,企業辦證已經實現了“零繳費”,但現行的《工業産品生産許可證管理條例》規定,審批發證前需要進行現場審查和産品檢驗。審查和檢驗都需要時間,企業辦證仍需投入較多時間成本。這次改革,國務院授權質檢總局開展簡化審批程序試點,一是取消原審批程序中的發證前産品檢驗,改為由企業提供具有資質的檢測機構出具的檢測報告,企業取證時間平均可以再壓縮40%。二是後置原審批程序中的現場審查,實施先發證後審核,企業提交申請並作出保證産品質量安全的承諾後,經形式審查合格的,可以先領取生産許可證組織生産,之後再接受現場審查。通過這兩項簡化改革措施,部分符合要求的企業甚至可以當場取證,讓企業有更多的時間投入質量管理、技術創新等更重要的生産經營活動當中,為企業爭取更多發展空間,激發市場活力。謝謝。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方圓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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