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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集中通報6起破壞生態環境典型問題

2017-06-27 14:55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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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長春6月27日電(記者 段續)為有效落實各級黨員領導幹部生態保護責任,吉林省紀委近日集中通報6起破壞生態環境典型案例,為生態文明建設提供紀律保障。

2014年8月至2016年4月,伊通縣環保局污控科副科長袁曉偉在接到四平市政府關於關停某造紙廠文件後,既未向該局分管副局長韓伊豐彙報,又未對該企業採取關停措施。袁曉偉受到黨內警告處分,韓伊豐受到誡勉談話處理。

2014年4月至2016年3月,四平市鐵東區2名村民非法開採砂礦,給國家造成經濟損失46.8萬餘元。因工作失職,四平市國土資源局鐵東分局監察大隊大隊長郭洪利受記過處分,時任鐵東分局局長馮寶軍受黨內警告處分。

2015年至2016年9月,通化縣富江鄉發生毀林開墾參地問題,涉及地點272個、面積884.94畝,森林資源遭到嚴重破壞。時任富江鄉林業站站長姜凱偉受到警告處分、免職處理。

2012年1月至2015年8月,靖宇縣林業局副局長王祿分管的下屬單位先後有8名工作人員因工作失職導致毀林開墾參地等問題被法院定罪免予刑事處罰。王祿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洮南市副市長李青海因擅自將泡塘以耕地名義對外發包受到責任追究。2014年2月,時任鎮賚縣五棵樹鎮黨委書記、鎮長李青海私自決定,將吉林莫莫格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緩衝區管理範圍內308公頃泡塘以耕地(水田)名義對外發包並簽訂合同。截至2016年4月,已有部分泡塘被承包人開墾耕種。李青海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2015年11月至2016年1月,延吉市煙集造林林場雇傭的3名村民違反割灌修枝作業規定,濫伐林木2987立方米,造成經濟損失150.2萬元。時任林場場長崔京日因失職瀆職和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並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吉林省紀委通報強調,針對類似問題要持續點名道姓曝光,發揮警示震懾作用,為打造“山清水秀”的生態環境提供有力保證。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白宛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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