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陜西省出臺信訪工作責任制實施細則

2017-06-29 08:19 來源: 陜西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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陜西省出臺信訪工作責任制實施細則
明確13種失職失責情形將被追究

近日,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印發《陜西省信訪工作責任制實施細則》,這是繼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信訪工作責任制實施辦法》以來,我省嚴肅信訪工作紀律,加強信訪工作責任追究,貫徹中辦、國辦文件精神的一項重大舉措。該《實施細則》首次明確了13種失職失責情形將被追究責任,對加強信訪工作責任制度建設,推動信訪問題依法及時就地解決將起到積極推進作用。

據了解,此次出臺的《實施細則》共分7章19條,從總則、責任內容、督查考核、責任追究等多個章節對我省如何具體實施《信訪工作責任制實施辦法》做出了翔實規定。不僅要求我省各級黨政機關將信訪工作列入議事日程,定期聽取工作彙報、分析信訪形勢、研究解決工作中的重要問題,從人力、物力、財力上保證信訪工作順利開展,從源頭上預防和減少導致信訪問題的矛盾和糾紛;還要求各級組織人事部門在幹部考察工作中,應當聽取信訪部門意見,了解掌握領導幹部履行信訪工作職責情況。

此外,在《實施細則》中,首次明確了13種失職失責情形將被追究責任,並將信訪工作責任追究區分為集體責任和個人責任、領導責任和直接責任、主要領導責任和重要領導責任,並就如何分擔責任作出明確規定。同時對信訪工作責任人的責任追究程序作出規定,根據情況輕重分別給予通報、誡勉、組織調整(組織處理)、紀律處分等追責形式。(記者 程剛 通訊員 董養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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