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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印發《關於調整工業産品生産許可證管理目錄和試行簡化審批程序的決定》

2017-06-29 17:16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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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6月29日電 經李克強總理簽批,國務院日前印發《關於調整工業産品生産許可證管理目錄和試行簡化審批程序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按照深化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改革的要求,調整工業産品生産許可證管理目錄,簡化工業産品生産許可和審批程序,強化部門監管責任和企業産品質量安全主體責任,有利於放寬市場準入、激發社會投資活力、促進“中國製造”品質升級。

《決定》指出,要進一步調整實施工業産品生産許可證管理的産品目錄。對能通過加強事中事後監管保障質量安全的輸水管、泵等19類産品取消事前生産許可;對與大眾消費密切相關、直接涉及人體健康安全的電熱毯、摩托車乘員頭盔等3類産品,實行強制性認證,不再實施生産許可證管理。經上述調整後,繼續實施生産許可證管理的産品減至38類。同時,對仍需實施生産許可,且量大面廣、由地方管理更有效的飼料粉碎機械、鋼絲繩等8類産品,將許可權限下放給地方質檢部門。目錄調整後,取消、轉認證、下放幅度達50%,有利於持續降低企業制度性交易成本,充分激發市場主體活力,直接為企業鬆綁、降低企業的時間成本。

《決定》要求,對繼續實行工業産品生産許可證管理的産品,由質檢總局組織有關地區和行業試行簡化生産許可證審批程序。一是取消發證前産品檢驗,改由企業提交具有資質的檢驗檢測機構出具的産品檢驗合格報告。二是後置現場審查,企業提交申請、産品檢驗合格報告並作出保證産品質量安全的承諾後,經形式審查合格的,可以先領取生産許可證,之後接受現場審查。對通過簡化程序取證的企業,在後續的監督檢查中,如發現産品檢驗或生産條件不符合要求的,由發證部門依法撤銷生産許可證。簡化生産許可證審批程序後,部分符合要求的企業甚至可以當場取證,讓企業有更多的時間投入質量管理、技術創新等更重要的生産經營活動當中,為企業爭取更多發展空間,激發市場活力。

《決定》強調,各地區、各相關部門要抓緊做好生産許可證管理目錄調整和試行簡化審批程序工作的落實和銜接,加快推進配套法規和制度建設,做好經費保障,完善相關技術標準,穩妥實施相關産品由生産許可證管理轉為強制性産品認證管理。堅持放管結合、並重,加強事中事後監管,按照“雙隨機、一公開”方式加大抽查力度,增加抽查頻次和品種,對此次取消生産許可管理的産品實現抽查全覆蓋。督促企業落實主體責任,確保工業産品質量安全責任落實到位。國務院將根據試行簡化審批程序工作情況,適時啟動法定程序,修訂相關行政法規。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方圓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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