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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創業最高可貸款200萬元

2017-07-01 19:30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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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拉薩7月1日電(記者劉洪明)西藏日前出臺金融政策支持鼓勵全社會創業創新,申請個人創業擔保貸款最高額度為50萬元,共同創業的貸款額度可累加,貸款總額不超過200萬元。

記者從中國人民銀行拉薩中心支行獲悉,最新發佈的《關於進一步做好創業促就業金融服務的指導意見》,更加細化了扶持對象、具體流程、相關額度等方面的規定。對創業擔保貸款、致富帶頭人貸款、政府平臺合作類小額貸款等做了具體完善。申請個人創業擔保貸款須具有西藏戶籍,借款人合夥創業或組織起來共同創業的,貸款總額最高不超過200萬元。

據了解,西藏創業擔保貸款按照西藏銀行業一般類同期同檔次利率執行,其中,高校畢業生申請的創業擔保貸款執行西藏扶貧貼息貸款利率(1.08%);致富帶頭人貸款利率為1.08%;政府平臺合作類小額貸款符合西藏扶貧貼息貸款條件的,執行1.08%的利率。

“創業擔保貸款分為兩類:個人創業擔保貸款與小微企業創業擔保貸款,申請者均須持有《就業創業登記證》。創業擔保貸款最長期限不得超過20年,如出現特殊情況按期歸還貸款確有困難的,可申請展期1次,期限不得超過1年。”中國人民銀行拉薩中心支行貨幣信貸管理處副處長索珍説。

據介紹,申請個人創業擔保貸款,自由資金不低於經營項目所需資金的30%。申請小微企業創業擔保貸款的企業須在西藏註冊成立,企業在100人以下的,當年新招用符合貸款申請條件的人員應達到現有職工人數的30%並與其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陸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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