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https://www.gov.cn/

山東:科研人員離崗創業可暫不轉移養老保險

2017-07-06 16:26 來源: 新華社
字號:默認 超大 | 打印 |

新華社濟南7月6日電(記者 邵魯文)記者從山東省人社廳獲悉,山東日前出臺的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關係轉移接續新規明確,為促進人才流動、推動“雙創”熱情,山東高校、科研院所的專業技術人員離崗創業可暫不轉移養老保險。

據山東省人社廳職工養老保險處介紹,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關係轉移接續政策,對消除人才流動壁壘、激發人才創新創業活力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此次新規出臺的思路是,人員在同一統籌範圍內流動的,只轉移基本關係,不轉移資金;跨統籌範圍流動的,在轉移基本關係的同時,要轉移資金。

對於具有較高水平專業技術的科研人員離崗創業,山東規定,高校、科研院所等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離崗創業保留人事關係期間,可暫不轉移基本養老保險關係,繼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和職業年金,繳費基數參照原單位在崗同類人員的標準和辦法核定。

山東省人社廳相關人士表示,這項規定解除了離崗創業人員的後顧之憂,可以讓這部分科研人員全身心地投入到創業事業中去,進一步激發科研人員的創新創業活力。

新規還規定,對離開機關事業單位(正式調動或辭職、辭退)的人員,為保障這部分人員的養老保險權益,激勵相關人員離崗創業,原單位將按規定給予一定的職業年金補償。參保人員從機關事業單位流動到企業參保的,其繳費指數將與現行企業參保人員一致。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雷麗娜
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