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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完善集體林權制度改革 將林權份額量化到戶

2017-07-13 13:27 來源: 湖北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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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我省下發進一步深化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要求進一步明晰産權,強化林權權益保護,規範合同管理,穩定承包權,充分調動社會資本發展林業的積極性。

實施意見要求對承包到戶的集體林地,其權屬證書發放到戶,由農戶持有。對採取聯戶承包的集體林地,將林權份額量化到戶。對仍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統一經營管理的林地,依法將股權量化到戶、股權證發放到戶,發展多種形式的股份合作經營。

依法保障林權權利人合法權益,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禁止或限制林權權利人依法開展經營活動。在承包期內,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不得強行收回農業轉移人口的承包林地。有序開展進城落戶農民集體林地承包權依法自願有償退出試點。全面停止天然林商業性採伐,對集體和個人停止天然林商業性採伐按年度給予適當補助獎勵。

推廣使用《湖北省集體林地承包合同(示範文本)》和《湖北省森林資源流轉合同(示範文本)》。

實施意見還對科學經營公益林,放活商品林經營權,依法流轉集體林權,積極培育壯大林業經營主體,提升保障水平等方面進行了規範。(劉自賢 趙輝)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朱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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