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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省加強省直公有房屋使用安全管理

2017-07-18 09:15 來源: 大眾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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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省政府辦公廳發佈通知,要求對省直公有房屋開展拉網式全面排查,重點排查危險房屋、違建房屋以及1995年及以前建成的老舊房屋,形成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報告,積極安排整改。

省直公有房屋,包括省直各部門各單位及所屬行政事業單位具體使用和管理的辦公(業務)用房、公寓房、週轉房、未出售的公有住房等房屋。省直公有房屋具體使用和管理的部門(單位)為房屋使用權人,承擔房屋使用安全管理主體責任。

通知要求,排查範圍包括全部省直公有房屋,排查內容包括建築主體、設備設施、排水系統、裝飾裝修附著物及其它構築物等。對主體結構存在安全隱患的房屋,應組織進行安全鑒定,按照分類原則進行整治,該維修的組織維修,該停用的立即停用,該拆除的儘快拆除,該加強巡查警戒的要巡查警戒落實到位。除對停用未拆除危房繼續加強安全巡查和警戒外,本次排查整治工作應于8月31日前完成。通知明確,省直公有房屋維修項目所需經費,按照綜合預算的原則籌集解決,納入部門預算管理。對鑒定為C級、D級危房的簡易樓房、平房以及其他未出售公有住房,各部門各單位應對符合規定的住戶按照規定做好安置工作;對不符合規定的住戶,應予以清退。

通知指出,省直各部門、單位要結合濟南市老舊住宅小區整治改造工作,積極爭取將本部門本單位管理使用的省直老舊公有住房納入濟南市老舊住宅小區整治改造規劃。對難以納入整治改造規劃且符合規定申請條件的住戶,應主動協調濟南市相關部門,幫助其申請保障性住房,妥善予以安置。(記者 趙君)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于士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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