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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州:全面推進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公共文化服務

2017-07-19 09:11 來源: 貴州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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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省政府同意,省政府辦公廳近日印發《貴州省做好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公共文化服務工作實施方案》,全面推進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公共文化服務工作。

《實施方案》提出,“十三五”初期,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公共文化服務工作在全省推開,統一有效的購買公共文化服務機制初步形成,相關制度建設取得明顯進展。到2020年,在全省基本建立比較完善的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公共文化服務制度,形成與全省經濟社會發展相適應、與人民群眾精神文化和體育健身需求相符合的公共文化資源配置機制和供給機制,公共文化服務質量和效率顯著提高。

《實施方案》明確,購買主體為具有公共文化等職能的行政機關、承擔公共文化行政管理職能的事業單位、黨的機關、納入行政編制管理且經費由財政負擔的文化與體育等活動的群團組織。承接主體為具備提供公共文化服務能力且依法在登記管理部門登記或經國務院批准免予登記的社會組織,按事業單位分類改革應劃入公益二類或轉為企業的事業單位,依法在工商管理或行業主管部門登記成立的企業、機構、團隊等社會力量。購買內容為符合先進文化前進方向、健康積極向上、公共性和公益性突出,適合採取市場化方式提供、社會力量能夠承擔的公共文化服務。主要包括:公益性文化體育産品的創作生産與傳播,公益性文化體育活動的組織與承辦,中華優秀傳統文化與民族民間傳統體育的保護、傳承與展示,公共文化體育設施的運營和管理,以及與文化體育相關的公共文化法律服務等內容。省文化廳、省財政廳、省新聞出版廣電局、省體育局制定面向全省的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公共文化服務指導性目錄,各地可以結合本地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公共文化服務需求和財政預算安排等情況,研究制定本地向社會力量購買公共文化服務的具體購買目錄,按規定向社會公佈並適時進行動態調整。

按照《實施方案》,我省將探索建立省級網絡購買平臺和社會非營利組織的合作,將購買平臺運營事宜交由社會非營利組織辦理,實現政府購買公共文化服務的管、辦分離,推進政府職能轉變。(記者 陳曦)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雷麗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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