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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劃定高校運動隊項目上限:原則上不多於5個

2017-07-20 21:01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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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7月20日電(記者 施雨岑)教育部20日發佈《教育部關於進一步加強普通高校高水平運動隊建設的實施意見》,提出要嚴格控制高水平運動隊建設學校的規模總量,優化項目佈局,具備建設條件的高校所舉辦運動隊項目數原則上不多於5個。

意見明確,現有高水平運動隊建設學校總數原則上不再增加,在現有規模總量內進行學校和項目結構優化,著力提高高水平運動隊建設質量。各地在原有高水平運動隊建設高校總量框架內,按照突出重點、發揮優勢、利於競賽、動態調整的原則,不斷優化高水平運動項目的規劃佈局。

意見鼓勵各高校集中資源,向足球等國家重點發展項目、校園普及性較強和增強體質效果較好的項目進行調整。逐步淘汰一批生源不足、沒有運動員技術等級稱號的運動項目。

意見要求各高校重視運動員文化課學習,採取有效措施,提高運動員文化教育水平,確保高水平運動員學生按照有關學業規定完成培養計劃。學校可以根據運動員參加訓練和比賽的特點,制定專門的培養方案,完善加強文化課學習的政策措施,幫助運動員完成學業。相關運動員參加學校綜合排名,不得單列。

教育部表示,將完善退出準入機制,定期組織或委託有關機構、專家委員會對全國高水平運動隊建設學校進行評估,評估結果作為各地高校高水平運動隊建設質量評價的主要依據,並向社會公示。對於不能正常開展訓練,不組隊參加規定的賽事或存在突出管理問題的高校,將視其情節輕重情況分別採取停止招生、取消其項目或學校建設資格等措施。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朱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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