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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40個省級部門“三公”經費降25.7%

2017-07-23 07:24 來源: 新華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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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的既定工作有沒有按時按量完成?財政的錢是不是都花在了“刀刃”上?重大政策和項目實施進展如何?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一次會議,對江蘇省審計廳廳長顧樹生所作《關於江蘇省2016年度省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的審計工作報告》進行了審議。

【財政預算】40個省級部門“三公”經費降25.7%

政府部門因公出國、公務用車和公務招待産生的消費,被稱為“三公”經費,是當前公共行政領域亟待解決的問題之一。省審計廳運用大數據審計分析系統,對省級121個一級預算單位和92個參公管理事業單位2016年度預算執行情況進行比對分析,重點對40個部門單位進行現場核查,涉及資金207.9億元,佔總決算支出的53.9%。從審計情況看,2016年度部門預算執行情況總體較好,預算管理逐步規範,“三公”經費持續壓縮,核查的40個單位“三公”經費較上年下降25.7%。

審計中也發現,部分項目資金執行率低。省質監局、省民防局等21個單位,年初預算安排110個項目、金額11.9億元,當年實際只使用了2.1億元,項目執行率僅為18%,其中54個項目年初安排的2.2億元全部未使用。省地礦局等7個單位年末還突擊將3000萬元轉移至下屬單位或企業,截至2017年5月仍有2837.6萬元未使用,導致財政資金大量閒置。

【“放管服”改革】部分應“放”事項落實不到位

2016年四季度,省審計廳組織對省、市、縣三級“放管服”改革政策措施落實情況進行了跟蹤審計,實地抽查1608個部門單位。在肯定改革成效的同時,審計報告也披露一些問題。比如,部分應下放、委託的審批事項未落實到位,有的放權後基層接不住;部分下放事項“含金量”不高,有的放權成為“空放”,審計抽查8個省級部門發現,取消、下放的54個行政審批項目中,有7個為江蘇不涉及或以前年度已取消事項;取消的63項職業資格中,有51項為江蘇不涉及或以前年度已取消事項;少數單位仍存在違規收費。連雲港市就業訓練中心未經物價部門審批,違規收取培訓費131.2萬元。東海縣規劃局通過與個人合作和設立全資公司的方式,依託其行政審批職能,2012年至2016年10月,違規收取規劃技術服務費等2084.1萬元。此外,該局還在兩公司列支機關經費408.7萬元。

【扶貧審計】全省35萬人、116個村成功脫貧

2017年一季度,省審計廳組織對沭陽等12個省重點幫扶縣(區)2016年落實國家和省重大扶貧政策措施情況進行跟蹤審計發現, 12個縣(區)共有35.2萬低收入人口、116個經濟薄弱村實現脫貧。審計也發現一些問題,如教育、醫療、社保等部分扶貧政策落實不到位,部分地區扶貧資金違規使用或閒置等等。淮安、淮陰等4個縣(區)以建檔立卡農戶名義套取扶貧小額貸款3093萬元再出借給企業和個人使用,漣水、泗洪等7個縣(區)向1090戶非建檔立卡農戶發放扶貧小額貸款1674萬元,濱海等9個縣(區)閒置1年以上財政扶貧資金9327.5萬元等等。對審計中發現的個別村組幹部騙取扶貧補助資金、個別地方扶貧辦違規使用扶貧小額貸款獎勵資金等問題,已按規定移交紀檢機關查處。

【保障性安居工程】超額完成任務但部分地區空置

省審計廳組織對全省74個任務區、506個保障性安居工程項目進行審計發現,2016年,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實際完成開工任務27.5萬套、基本建成29.8萬套,超額完成國務院下達的任務,當年享受住房保障的家庭達到117.6萬戶,改造農村危房1.5萬戶。

但與此同時,大量保障性住房在部分地區長期空置也是不爭的事實。由於戶型設計不合理、租售價格偏高、保障對象範圍較窄,以及配套基礎設施建設滯後等原因,截至2016年底,無錫、沛縣等38個市縣38587套保障性住房空置1年以上;銅山、濱海等3個縣(區)有7個項目2376套保障性住房,已建成1年以上卻不能交付使用。此外,保障房建設未依法招投標問題突出,存在重大廉政風險和管理缺陷。

部分地區對保障對象資格審核把關和監管不嚴,一些保障對象家庭收入、住房等發生變化,未按規定及時退出,也有少數地方套取挪用安居工程專項資金。泗陽縣等3個任務區的建設單位以虛報、重復申報項目等方式,套取財政補助資金1469.8萬元;高淳、贛榆等3個縣(區)將安居工程專項資金518.2萬元,用於人員和辦公經費等支出。 (記者 王曉映)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雷麗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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