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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再出減負“大禮包”
年可減輕企業成本200億元

2017-07-28 11:01 來源: 福建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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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實體經濟減負,福建省再出“大禮包”。經省政府同意,省物價局日前會同省經信委、財政廳、住建廳下發《關於運用價費政策降低企業成本的通知》,通過切實降低企業生産經營成本,降低市場運行成本,優化實體經濟發展環境,釋放市場活力。根據初步測算,本次降成本行動每年約可為福建省實體企業減輕成本負擔200億元左右,高於130億元的全國各省任務平均數。

據了解,這是繼省政府6月23日印發《關於進一步降低實體經濟企業成本的若干意見》之後,今年福建省第二次較大規模降低企業成本的政策舉措。

《通知》提出降低企業用電成本、降低企業用氣成本、降低企業物流成本、降低企業交易成本、清理規範涉企收費和政府性基金、加強價費監督檢查等6個方面的12條政策,並分解為26項具體任務作為工作臺賬。

在降低企業用電成本方面,新政要求推進輸配電價改革,包括降低燃煤機組脫硫脫硝電價、核電上網電價、湄洲灣電廠上網電價。12月底前,將通過上述政策措施形成的電價空間,疏導電價矛盾,合理降低企業用電成本,預計約可減輕企業用電負擔40億元左右。

在降低企業用氣成本方面,《通知》要求全面梳理天然氣各環節價格,減少供氣中間環節,推動油氣管網公平開放,整頓規範燃氣行業收費行為。目前,福建省已經完成對5個城市管道天然氣成本的交叉監審,研究制定福建省管道天然氣輸配價格管理辦法。

在降低企業物流成本方面,通過取消電網企業對鐵路運輸企業收取的電氣化鐵路供電配套工程還貸電價,鐵路運輸企業同步下浮鐵路貨物運價,減輕鐵路下游用戶企業負擔。同時,清理規範涉及鐵路貨物運輸有關收費。

在降低企業交易成本方面,今年7月1日起,將建築領域工程質量保證金預留比例上限由5%降至3%。同時完善壟斷性交易服務收費政策,降低部分交易服務收費標準,計劃于12月底前完善碳排放權、排污權、用能權等環保權益類交易服務收費政策。

為加強價費監督檢查,福建省將開展公用事業經營整頓行動。進一步規範用電、用氣、用水等公用事業單位經營行為,對利用壟斷地位亂收費、不履行普遍服務等行為,依照法律法規或者特許經營約定,追究經營者法律責任;情節嚴重的,可以依法終止特許經營協議。同時,加強價格違法案件處理與追究職務違紀違法責任協調配合。有權機關根據價費監督檢查中發現的利用職權亂收費、將行政職責轉移給仲介組織等違紀違法問題,及時調查核實,依紀依法依規追究有關單位和個人責任。(記者 潘園園)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石璐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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