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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爾濱市民關注"冰城公安"微信公眾號辦理電子駕照

2017-08-02 13:04 來源: 黑龍江省人民政府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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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爾濱市公安交通管理局近日開通了手機微信申請“電子駕照”業務,符合相關條件的市民只需在冰城公安公眾微信號上進行一系列流程及認證操作,即可快捷申請自己的“電子駕照”。

按照相關法律規定,駕車時未隨身攜帶駕駛證的,不僅罰款50元,駕駛證記1分,還要扣留機動車。開通“電子駕照”的市民,在未隨身攜帶駕駛證的情況下可直接向執勤交警出示“電子駕照”,交警可不對其做出處罰。

申請過程

1賬號註冊。登錄冰城公安微信公眾號,從微業務進入,點擊“冰城公安政務”,點擊交管業務,點選“電子駕照”板塊,進行註冊。

2上傳資料。包括身份證照片、駕駛證照片等。

3審核批准。在向交警出示“電子駕照”時,登錄冰城公安微信公眾號,從微業務進入,點擊“冰城公安政務”,點擊交管業務,點選“電子駕照”板塊,進入電子駕照頁面,向交警出示即可。

注意事項

1 申請辦理“電子駕照”業務僅限于已持有由哈爾濱市交警部門核發的駕駛證的駕駛人。

2 申請“電子駕照”時,駕駛證狀態應為正常,如駕駛證存在違法未處理、記滿12分、扣留、逾期未審驗、逾期未換證,或是處以暫扣、被登出、被吊銷狀態的,則無法申請。

3 “電子駕照”僅限于在哈爾濱市行政區域內使用。

4 申請人註冊用的手機號碼與公安機關辦理駕駛證業務登記的手機號碼保持一致。如不一致應辦理相關變更業務。

5 上傳的本人手持身份證照片,一定是身份證的正面,如照片上的身份證為背面,則無法通過審核。

6 上傳的照片能夠如實反映本人身份證、駕駛證各項基本信息,保證唯一性並清晰可見,照片內不能有其他物品。

7 照片分辨率比例為1:1,大小控制在5MB以內。

8 駕駛證如出現記滿12分、扣留、逾期未審驗、逾期未換證,或是處以暫扣、被登出、被吊銷狀態的,電子駕照將無法使用。(朱作傑)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白宛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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