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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港澳辦負責人談中央各部門積極出臺政策措施,為港澳同胞在內地學習、就業、生活提供便利

2017-08-09 18:56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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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8月9日電(記者 查文曄)習近平總書記在今年7月1日出席慶祝香港回歸祖國20週年大會暨香港特別行政區第五屆政府就職典禮上發表重要講話時專門講到:“中央有關部門還將積極研究出臺便利香港同胞在內地學習、就業、生活的具體措施,為香港同胞到廣闊的祖國內地發展提供更多機會,使大家能夠在服務國家的同時實現自身更好發展,創造更加美好的生活。”中央各有關部門為港澳同胞在內地求學、就業、生活解決困難,提供便利方面的工作進展如何?已經採取了哪些具體措施?近日,新華社記者就此對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有關負責人進行了專訪。

該負責人表示,近年來,隨著內地與港澳的交流合作日益加深,來內地求學、就業、投資、居住的港澳同胞日益增多,他們對在內地享受更便利生活的訴求日益強烈。中央政府對此高度重視,習近平總書記曾作出重要指示,要求中央有關部門研究解決這些問題。近一段時期以來,中央有關部門按照習總書記的指示要求,深入調查研究,梳理出港澳同胞在內地學習、就業、生活等方面的困難和問題近50項。這些問題覆蓋面廣,十分繁雜。中央各部門按照“突出重點、先易後難、分步推進”的原則,先聚焦解決港澳同胞普遍關注、影響面較大的訴求,並且已取得階段性進展。

關於解決港澳同胞在內地求學問題,在廣東、福建、浙江、上海、北京等港澳同胞居住較集中的省市,教育部將加強統籌,推動和支持當地政府進一步落實義務教育法有關規定,為港澳學生群體提供平等接受義務教育的條件。在高等教育階段,2016年底,教育部等六部門聯合印發了內地高校招收和培養港澳學生的有關規定,在“保證質量、一視同仁、適當照顧”的原則下,規範內地高校招收港澳學生和對港澳學生的教育教學、服務管理工作,保證培養質量,加強學校對港澳學生在就業指導、成立社團、醫療保障等方面的指導,進一步保障港澳學生的權益。

關於給港澳同胞尤其是年輕人在內地就業、創業提供更多便利問題,多個中央部門正在積極研究有關措施,其中一些措施已于近期出臺。例如,教育部今年6月印發通知,要求各高校積極為港澳畢業生提供就業信息服務,開展對他們的就業指導,為有就業意願且符合條件的港澳畢業生發放《就業協議書》,簽發《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本專科畢業生就業報到證》或《全國畢業研究生就業報到證》,為港澳學生在內地就業提供更多便利。商務部今年6月與香港特區政府簽署內地與香港CEPA《經濟技術合作協議》和《投資協議》,並牽頭內地有關部門與港澳特區政府和有關機構,在CEPA工作機制下不斷擴大有關專業服務領域對港澳的開放程度,支持內地與港澳服務業深度合作。此外,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目前正在加緊研究取消港澳同胞在內地的就業許可制度、港澳居民在內地參加社會保險等問題,並支持港澳同胞到內地事業單位就業。

關於一些港澳同胞提出的希望在內地出行、住宿、安居等生活方面獲得更多便利問題,中央有關部門近期也已採取或將陸續公佈一批具體措施,包括:中國鐵路總公司目前已在北京、上海、江蘇、浙江、福建、山東、湖南、廣東等地港澳同胞購、取票流量較大的火車站設置了可識讀回鄉證的自動售取票設備,方便港澳同胞憑回鄉證自助購取票,今後將逐步在所有具備條件的省會城市及港澳旅客客流量較大的車站都設置有關自動售取票設備。國家旅遊局今年6月印發了為港澳同胞提供更加便利旅遊住宿服務的有關通知,要求旅遊住宿企業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相關政策規定,不得以任何非正常理由對港澳同胞辦理入住設置障礙,為港澳同胞在內地旅遊提供更加優質便利的住宿服務。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將會同有關部門對在內地就業的港澳同胞繳存使用住房公積金情況開展調研,在總結地方實踐經驗的基礎上出臺政策,明確在內地就業的港澳同胞可以平等享有住房公積金待遇,使他們可以通過繳存、使用住房公積金,進而提高在內地購房和租房的能力。

該負責人最後表示,由於“一國兩制”下內地與港澳實行不同的經濟社會制度,社會管理具體制度上的差異會長期存在。同時,在目前階段,內地經濟社會發展整體水平仍低於港澳特區,在教育、就業、醫療等領域的優質資源比較短缺,短時間內受條件局限不可能解決港澳同胞提出的所有各類訴求。中央有關部門將繼續努力創造條件,積極研究出臺更多便利港澳同胞在內地學習、就業、生活的具體措施,為港澳同胞在內地發展創造更加便利的條件和環境。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宋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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