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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嚴格落實中央環保督察邊督邊改要求

2017-08-18 08:51 來源: 四川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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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嚴格落實中央環保督察邊督邊改要求 對77起問題開展問責 已處理247人

●從人員級別看,縣處級18人、鄉科級110人 ●從處理方式看,黨紀政紀處分46人、誡勉167人

本報訊(記者 張立東)記者從四川省迎接中央環境保護督察工作領導小組獲悉,我省堅決貫徹落實中央第五環境保護督察組邊督邊改要求,堅持“穩、準、狠、快”,對一批群眾多次舉報久拖不改、多名群眾集中舉報、環境損害後果嚴重的群眾信訪反映問題及時進行查處,嚴肅追責問責。截至8月17日,全省16個市(州)對中央第五環境保護督察組交辦的77起問題開展問責,處理247人,從人員級別看,縣處級18人、鄉科級110人;從處理方式看,黨紀政紀處分46人、誡勉167人。

8月17日,四川省迎接中央環境保護督察工作領導小組通報了六起典型案例。

2017年8月10日,群眾向中央第五環境保護督察組反映成都市金牛區沙河源街道把20畝用於綠化的土地給私人老闆辦停車場和貨運市場的問題。經查,群眾舉報問題屬實。經金牛區紀委監察局研究決定,給予沙河源街道城鄉一體科原科長馮貴峰、區建設和交通局執法大隊原副大隊長王彥黨內警告處分;對沙河源街道辦事處黨工委委員、副主任李彬,區建設和交通局執法大隊原大隊長王剛進行誡勉。

2017年8月9日,群眾向中央第五環境保護督察組反映都江堰市青城山鎮青景社區存在村幹部私售土地修建墳墓等問題。經查,群眾舉報問題屬實。經都江堰市紀委監察局研究決定,給予青城山鎮青景社區原黨支部書記歐永培黨內警告處分,給予市民政執法大隊主持工作的副大隊長申朝源、市林業局大觀片區林業綜合服務站原站長文強行政警告處分;對青城山鎮原副鎮長周炳等6名人員進行誡勉。

2017年8月8日,群眾向中央第五環境保護督察組反映南充市嘉陵區李渡鎮鑫達頁巖磚廠生産過程中造成大量粉塵、噪音擾民,且該廠沒有環保設施、沒有環評的問題。經查,群眾舉報問題屬實。經嘉陵區紀委監察局研究決定,給予南充市國土資源局嘉陵分局地質礦産管理股股長李小林、嘉陵區環境保護局環境監察執法大隊副大隊長王勇黨內警告處分;對南充市國土資源局嘉陵分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唐林,嘉陵區環境保護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周庭琦進行誡勉。

2017年8月9日,群眾向中央第五環境保護督察組反映開江縣永興鎮龍頭橋養豬場糞便未經處理直排中心渠河道污染河水的問題。經查,群眾舉報問題屬實。經開江縣紀委監察局研究決定,給予永興鎮動物防疫監督站站長魏芳波行政警告處分;對永興鎮黨委書記李祖念,縣畜牧局黨組書記、局長伍明波,縣環境保護局環境監察執法大隊大隊長馮旭等9名人員進行誡勉。

2017年8月12日,群眾向中央第五環境保護督察組反映巴中市巴州區化成鎮化湖周邊建築物向湖內直排污水,嚴重影響飲用水源水質的問題。經查,群眾舉報問題屬實,且中央第五環境保護督察組進駐前群眾已多次反映。經巴州區紀委監察局研究決定,給予巴州區環境保護局原黨組書記、局長張曉同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與其他問題並案處理),給予巴州區環境保護局黨組成員、工委主任彭智,巴州區交通運輸局黨委委員、機關黨委書記羅強黨內警告處分,給予巴州區交通運輸局地方海事處副處長何建軍行政記過處分;對巴州區水務局黨委副書記、副局長喻毅文,巴中市化成水庫建設管理局工會主席明忠善等5人進行誡勉。

2017年8月8日,群眾向中央第五環境保護督察組反映雅安市經開區永興鎮四川省神宏化工有限公司將生産廢水排至附近河流、礦渣堆積如山、百畝良田被毀無法復耕等問題。經查,群眾舉報問題屬實。經雅安市紀委監察局研究決定,給予名山區環境保護局黨組書記、局長任畢偉,名山區成雅工業園區黨委委員、管委會副主任趙繼明,名山區環境保護局黨組成員、副局長王劍,名山區環境保護局正科級幹部張敏等4名人員行政記大過處分。雅安市委組織部對市林業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劉偉進行誡勉。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石璐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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