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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部門聯合發文加強社工力量
參與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

2017-08-21 11:46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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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8月21日電(記者 羅爭光)民政部21日發佈消息,日前已聯合教育部、財政部、共青團中央、全國婦聯印發了《關於在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中發揮社會工作專業人才作用的指導意見》,提出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支持引導社會工作專業人才參與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工作。

意見明確了社會工作專業人才在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中的主要任務:一是協助做好救助保護工作。包括協助開展農村留守兒童家庭隨訪,對農村留守兒童的相關情況進行調查評估,及時發現報告遭受或者疑似遭受家庭暴力或其他受虐行為,協助做好對無人監護或遭受監護侵害農村留守兒童的心理疏導、精神關愛和臨時監護照料等工作。二是配合開展家庭教育指導。包括協助開展農村留守兒童監護法制宣傳和家庭暴力預防教育,配合調解農村留守兒童家庭矛盾,引導外出務工家長關心留守兒童等。三是積極開展社會關愛服務。包括協助中小學校和農村社區做好安全教育,協助做好農村留守兒童心理健康教育,提供社會融入服務,協助做好農村留守兒童不良行為臨界預防等。

針對農村地區社會工作專業力量薄弱和留守兒童社會工作服務機制不完善的問題,意見提出以留守兒童關愛保護為重點,加大農村地區社會工作專業人才培養使用力度,包括加強社會工作專業人才培養、積極培育發展社會工作服務機構。加快發展以農村留守兒童為重點服務對象的社會工作服務機構、推進鄉鎮(街道)社會工作服務站點建設、加強相關單位社會工作專業人才配備使用。

意見明確了民政部門、教育部門、財政部門、共青團組織和婦聯組織的職責任務。民政部將通過社會組織參與社會服務項目、社會工作專業人才服務“三區”計劃、城鄉社會工作服務機構“牽手計劃”等方式,為各地探索在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中發揮社會工作專業人才作用提供支持,並要求各地各有關部門推動將由政府提供且適宜社會承擔的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工作納入政府購買服務指導性目錄,通過政府購買服務方式支持社會工作服務機構協助開展信息收集、監護情況調查評估等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工作。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劉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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