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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一稅法後,內外資企業適用稅法規定的所有優惠政策

2017-08-25 14:53 來源: 中國政府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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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新聞辦公室于2017年8月25日(星期五)上午10時舉行國務院政策例行吹風會,請商務部副部長王受文、國家外專局局長張建國和財政部稅政司司長王建凡介紹《國務院關於促進外資增長若干措施的通知》有關情況,並答記者問。

【中國國際電視臺CGTN記者】措施裏提到了三項稅收支持政策,這三項政策主要是出於什麼樣的考慮?

【王建凡】謝謝CGTN記者的提問。剛才受文副部長把促進外資增長文件出臺的背景作了全面完整的介紹,其中這三項稅收政策是整個文件中幾個亮點之一。為什麼這樣説?我簡要地梳理一下我國外資稅收政策的演變過程。

改革開放初期,中國實行的稅收制度比較複雜,大體上是兩套稅制,針對外資企業實行一套涉外稅制,針對內資企業還有一套稅制。初期,內資企業還分不同所有制,如國有企業、集體企業,以及個體工商戶,分別適用不同的稅收制度。後來我們逐步在改革,先將內資稅收政策統一了,但外資和內資還是並行的。1994年的稅制改革是個重要的分水嶺,我們開始逐步實現內外資稅收政策的統一。1994年實行新稅制以後,包括增值稅在內的流轉稅制度體系內外資是一致的,但所得稅制度還是兩套並行。一直到2008年,實行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把內資和外資的所得稅法合併成一部稅法,統一適用一個制度、統一稅率、統一優惠,這幾項統一,是完善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重要節點和標誌。

統一稅法後,內外資企業適用稅法規定的所有優惠政策。新的稅法實施以後,我們先後修訂了高新技術企業優惠政策、擴大了創業投資優惠政策的範圍,以及加大對小型微利企業的優惠力度,這些優惠政策不再區分內外資企業,都統一適用。這次文件規定的三項稅收政策,實際上也不區分內外資企業,只要符合條件都可以享受。但這三條政策是精準的、有針對性的。第一條,針對預提所得稅,境外投資者在中國境內投資,按照中國稅法規定,企業分配的利潤要徵收10%的預提所得稅,各國稅法也都有這樣的規定。即使企業把這塊利潤留在中國境內繼續投資,也是要扣繳預提所得稅的。按照此次文件規定,下一步如果分配的利潤留在中國境內繼續投資,符合一定條件的,可暫免徵收預提所得稅。意味著10%的預提所得稅就不用徵了,這是一個優惠。第二,把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所得稅15%稅率的優惠政策,由現在31個示範城市擴大到全國範圍。服務外包政策,在整個稅收體系裏有兩項核心內容,一是原來對符合條件的離岸服務外包業務收入免徵營業稅,現在是實行增值稅零稅率;二是所得稅適用15%稅率,與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標準相比,門檻更低一些,是鼓勵服務外包産業發展的重要政策。這一次擴展到全國範圍,所有符合條件的服務外包企業都可以享受。第三,對中國企業到境外投資取得的所得,要與境內所得匯總計算納稅,在這方面還準備制定進一步的支持政策。目前這個文件裏提了一個原則,我們將與有關部門進一步調查研究。總而言之,這項政策要鼓勵我國在境外投資的企業,更多地把境外所得分回國內。這也是我們在新時期利用外資的一個特點,改革開放初期政策主要是吸引外國資金、引進先進技術、借鑒先進管理,今天我們的政策是雙向的,一方面要繼續鼓勵外國直接投資中國境內,另一方面,在稅收政策方面也要鼓勵我國走出去的企業。這是雙向的優惠,政策指向雖然沒有區分內資和外資,但它是精準的,也是適應新時期利用外資特點的。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劉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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