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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船舶排放控制區9月1日起“擴容”

2017-09-01 17:22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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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杭州9月1日電(記者 魏一駿)記者從浙江省交通運輸廳獲悉,9月1日起,浙江省船舶排放控制區範圍將擴至台州港等3個沿海港口及嘉興等6個城市的內河通航水域。控制區內,船舶靠岸停泊期間使用的燃油硫含量不得高於0.5%m/m。

據了解,2016年4月1日起,寧波舟山港北侖、穿山、大榭、鎮海等10個港區規定,要求船舶靠岸停泊期間(靠港後的1小時和離港前的1小時除外)使用硫含量不高於0.5%m/m的燃油。船舶可採取連接岸電、使用清潔能源、尾氣後處理等與上述排放控制要求等效的替代措施。

寧波港域監測顯示,2016年4至9月,靠港船舶燃油硫含量平均為0.34%m/m,同比減少硫氧化物排放約85%。

此次船舶排放控制區“擴容”後,寧波舟山港所有港區、台州港、嘉興港及嘉興、湖州、杭州、紹興、寧波、台州6個城市行政管轄區域內的內河通航水域,對船舶靠岸停泊期間用油都將實施以上規定。

浙江省港航局相關負責人介紹,考慮到船舶換油系統、替代措施改建所需的時間,自實施之日起2個月內,對發現的違規船舶以教育警告和糾正為主。

目前,浙江港航正在推進京杭運河水系綠色岸電全覆蓋。截至2017年7月底,京杭運河浙江段湖州、嘉興共7個水上服務區已提前實現岸電設施全覆蓋,杭州部分錨泊區也已開始岸電設施建設。京杭運河水系已經投運岸電設施108套,為215艘船舶提供服務。

同時,浙江省交通運輸廳已牽頭開展了“浙江省骨幹航道LNG加注站佈局方案”的編制工作,合理規劃浙江全省特別是浙北水網地區水上加注站點佈局,有序推進液化天然氣(LNG)水上加氣站試點建設,加快形成較為完善的加注服務體系。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劉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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