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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市政府下放31項市級行政審批等管理事項

2017-09-05 09:04 來源: 重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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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政放權 放管結合 優化服務
市政府下放31項市級行政審批等管理事項
市公安局“機動車駕駛證核發”、市衛生計生委“公共場所衛生許可”等相關審批事項,全部或部分下放區縣

市民辦理“機動車駕駛證核發”、“公共場所衛生許可”等事項,今後將更加方便。近日,記者從市政府網獲悉,為進一步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推動關聯、相近的行政審批等管理事項“全鏈條”下放給區縣(自治縣)實施,增強下放行政審批等管理事項的協同性、聯動性,日前,市政府發佈《重慶市人民政府關於協同配套下放一批市級行政審批等管理事項的決定》,決定下放31項市級行政審批等管理事項。

據悉,近年來,我市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放管服”改革的有關要求部署,加快政府職能轉變,深入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大力精簡行政審批事項,分批次推進市級行政審批項目取消、下放,效果顯著。隨著放權向縱深推進,一些領域因為放權不協同、不配套、不系統,導致一些審批事項辦理需在市與區縣“來回跑”的情況顯現。為貫徹中央改革精神和市政府工作要求,進一步深化“放管服”工作,今年2月,市編辦會同市政府辦公廳、市政府電子政務辦等部門開展了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回頭看”,在認真聽取市場主體、基層群眾意見建議,與有關部門反復溝通協調後,形成《協同配套下放一批市級行政審批等管理事項清單》(31項)。

《決定》要求,各區縣政府、市政府有關部門和單位要加強組織領導,抓緊做好下放市級行政審批等管理事項的落實工作,進一步強化溝通協調,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市政府有關部門行政審批等管理事項要應放盡放,嚴禁截留,不得出現放權不協同、不配套等問題;對下放事項要進一步明晰市、區縣權限,同時加強對承接單位的培訓和指導,完善銜接措施,確保平穩有序過渡。各區縣政府要儘快制定具體承接辦法,明確承接機構,落實承接措施,確保及時有效承接到位。

《決定》強調,各區縣政府、市政府有關部門和單位要加強行政審批等管理事項信息公開,相應調整網上行政審批事項及辦事指南,動態管理好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記者 陳國棟)

《協同配套下放一批市級行政審批等管理事項清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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