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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互換 監管互認 執法互助 《金磚國家海關合作戰略框架》簽署

2017-09-05 11:08 來源: 海關總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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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4日,在習近平主席等金磚五國領導人的見證下,中國海關總署署長于廣洲與金磚國家海關署長和代表共同簽署《金磚國家海關合作戰略框架》,確定以“信息互換、監管互認、執法互助”作為金磚國家海關合作原則,將貿易便利、安全與執法、新興事務、能力建設、多邊框架內的立場協調等領域確立為金磚國家海關合作重點。

在貿易便利方面,《戰略框架》明確金磚國家海關將推動世界貿易組織(WTO)《貿易便利化協定》(TFA)實施;推動“經認證的經營者”(AEO)互認合作;攜手提升貨物快速通關能力,通過共同建立相關標準,加快過境貨物和金磚國家共同關切的貨物通關;在海關合作中提升信息技術應用,積極建立海關數據交換、服務和共享的平臺,探索運用國際間廣泛認可的設備,保障供應鏈安全。

在安全與執法方面,《戰略框架》明確金磚國家海關將加強情報和信息交流,在共同關注的領域內開展聯合執法行動,加強金磚國家海關與國際組織和其他攸關方的執法合作,深化風險管控合作。

在新興事務方面,《戰略框架》明確金磚國家海關將共同建立數字海關,實施《金磚國家單一窗口合作框架》,通過無縫的海關通關流程支持跨境電商等新興商業形式發展。

根據《戰略框架》,金磚國家海關還將在能力建設、國際組織機制內的立場協調等方面加強合作。

據了解,《戰略框架》是2016年在印度果阿金磚國家海關署長會議上由中國海關總署署長于廣洲提議制定的,得到各方一致贊同。今年年初,于廣洲致函其他四國海關署長,通報中國海關推進2017年金磚國家海關合作設想和預期成果,包括磋商和簽署《戰略框架》、舉行金磚國家海關各層級會議等。今年3月,在廈門召開的金磚國家海關工作組會議上,各方就我倡議提出的《戰略框架》達成一致。今年7月,在比利時布魯塞爾出席世界海關組織理事會年會期間,于廣洲主持召開由五國海關負責人出席的首次金磚國家海關合作委員會會議,就簽署並向領導人廈門會晤貢獻《戰略框架》等海關合作成果達成共識。會後,五國海關代表團團長簽署會議紀要,確認《戰略框架》文本。9月3日于廣洲在廈門主持金磚國家海關署長會晤,希望金磚國家海關繼續發揚開放、包容、合作、共贏的金磚精神,秉持共商、共建、共享理念,推進“政策溝通、貿易暢通、海關相通”。

近年來中國海關主動參與金磚國家海關合作事務。2013年,在南非召開首屆金磚國家海關署長會議,達成中國海關倡議的《金磚國家海關署長會議成果文件》,正式確立了海關署長會議、工作組會議等金磚國家海關合作機制,決定在世界海關組織等多邊框架下,召開署級或工作層面會晤,就重大多邊問題交換看法。2016年,五國在金磚國家領導人印度果阿會晤期間簽署了《金磚國家海關合作委員會章程》,成為首個誕生於金磚國家最高合作機制的海關合作成果,並成立金磚國家海關合作委員會。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方圓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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