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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出版廣電總局關於做好國家民文出版項目庫建設工作的通知

2017-09-13 19:59 來源: 新聞出版廣電總局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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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關於做好國家民文出版項目庫建設工作的通知
新廣出函〔2017〕285號

有關省(自治區)新聞出版廣電局,新疆生産建設兵團新聞出版廣電局:

為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進一步推動少數民族文化事業繁榮發展,促進民族文字精品力作的出版,根據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以下簡稱“總局”)《關於報送國家重點出版物出版規劃執行情況和增補項目的通知》(新廣出發〔2017〕3號)和《關於做好民文出版資金管理工作的通知》(新廣出發〔2017〕14號)精神,結合民族地區文化發展的新形勢、新任務,從2017年起,民文出版項目資助以民文出版項目庫的方式進行統籌管理,並與“十三五”國家重點出版物出版規劃工作相銜接,統一納入規劃工作總體安排,一同部署。

國家民文出版項目庫建設從2017年上半年啟動,歷經前期調研、項目申報、專家論證等階段,首次遴選工作已全部完成。現就有關情況通知如下:

一、項目庫情況

總局開展規劃增補項目報送工作通知下發後,全國各有關出版單位共申報民文出版項目363個,其中圖書項目313個,音像電子項目50個。總局組織開展申報項目論證工作,經專家認真遴選、論證,確定首次入庫項目155個,其中圖書項目140個,音像電子項目15個(見附件)。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有關省(自治區)出版行政管理部門和出版單位主管部門要加強對民文出版項目庫建設的統籌管理,制定、完善本省(自治區)民文出版項目庫入庫項目申報、篩選、論證制度,並定期組織從本省(自治區)入庫項目中遴選優秀項目申報國家民文出版項目庫或國家重點出版物出版規劃。

(二)完善項目評審。國家民文出版項目庫與民文出版專項資金銜接。有關省(自治區)出版行政管理部門和出版單位主管部門要組織做好民文出版專項資金資助項目的評審工作,擬資助的圖書、音像電子出版物須在總局公佈的國家民文出版項目庫和國家重點出版物出版規劃項目範圍內遴選。評審應堅持“突出重點、統籌兼顧”的原則,突出民文出版的重點方向,突出民文出版的國家水平,確保選題質量。

(三)健全保障機制。各有關出版單位要夯實民文出版項目實施的保障措施,切實做到人員(社領導、項目負責人、責任編輯、作者)、資金、時間三落實,民文出版項目實施工作要與出版資助、評獎推優、業績考核等相銜接。

(四)強化監督檢查。有關省(自治區)出版行政管理部門和出版單位主管部門要加強對民文出版項目出版質量的監督管理,採取有效措施確保項目的出版質量,在項目實施過程中嚴格執行“三審三校”制度,屬於重大選題範圍的必須履行重大選題備案程序。要加強民文出版項目實施工作的檢查評估,緊密跟蹤項目的落實情況,有效提高重點項目的完成率。

(五)推進動態管理。有關省(自治區)出版行政管理部門和出版單位主管部門要加強對項目的動態管理,對不能按時完成或質量達不到要求的項目,予以撤銷,並根據實際情況,組織策劃新的優質選題,做好入庫申報工作。總局每年對國家民文出版項目庫入庫項目進行增補、調整,不斷優化項目庫項目質量。

(六)注重宣傳推廣。有關省(自治區)出版行政管理部門和出版單位主管部門要積極組織有關出版發行單位做好民文出版項目的出版發行工作,積極採取多種方式、通過多種渠道對項目實施和項目成果進行宣傳推廣和展示展銷,不斷提高社會影響力。

附件:國家民文出版項目庫

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
2017年8月28日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呂浩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