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https://www.gov.cn/

六部門關於切實做好2017年東北地區玉米和大豆收購工作的通知

2017-09-16 13:14 來源: 糧食局網站
字號: 默認 超大 | 打印 |

關於切實做好2017年東北地區玉米和大豆收購工作的通知
國糧調〔2017〕188號

內蒙古、遼寧、吉林、黑龍江省(區)人民政府,中國鐵路總公司、中國農業發展銀行、中國儲備糧管理總公司、中糧集團有限公司、中國航空工業集團公司:

為認真落實《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深入推進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加快培育農業農村發展新動能的若干意見》(中發〔2017〕1號)精神,積極推進糧食等重要農産品價格形成機制和收儲制度改革,今年東北三省和內蒙古自治區玉米、大豆實施市場化收購加補貼機制。為切實做好2017年東北地區玉米和大豆收購工作,經國務院同意,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切實加強組織領導

各相關地區和有關中央企業要提高思想認識,從講政治、顧大局的高度,深入總結和推廣2016年玉米收儲制度改革中的好經驗、好做法,統籌做好2017年玉米和大豆收購工作。要建立健全地方政府牽頭的工作機制,加強組織領導,強化部門協作,明確職責分工,層層壓實責任。要抓緊研究制定針對性、操作性強的收購工作方案,提前做好倉容等準備工作,收購任務重的地區應制定應急收購預案,切實做到有備無患。新糧收購期間,地方政府和相關部門負責同志要深入基層靠前指揮,搞好組織、指導、協調和服務,對發現的苗頭性、潛在性、傾向性問題,妥善應對、有效化解,確保有人收糧、有錢收糧、有倉收糧、有車運糧。要及時制定並落實好生産者補貼實施方案,合理確定玉米、大豆畝均補貼標準,把補貼真正兌付給實際生産者,有力促進種植結構調整。

二、積極引導多元主體入市

各相關地區要採取有效措施,統籌組織轄區內中央企業分支機構和地方骨幹糧食企業帶頭入市收購。充分利用儲備輪換吞吐、支持品牌建設等措施,鼓勵引導多元市場主體積極入市,進一步活躍市場流通。要大力發展糧食産業經濟,採取措施鼓勵糧食就地加工轉化,支持有條件的企業以糧食加工轉化為引擎,發展“産購儲加銷”一體化模式,有效發揮糧食加工“調節器”作用。中央企業要發揮好引領帶動作用,綜合考慮市場走勢和其他市場主體收購情況,合理把握收購時機和節奏,做到均衡在市收購。中國儲備糧管理總公司要在新糧上市後有序輪入儲備糧食。中糧集團有限公司、中國航空工業集團公司等中央企業要充分利用自身渠道和優勢積極開展市場化收購。

三、保障市場化收購資金

人民銀行、銀監會將對農業發展銀行和商業性金融機構開展玉米和大豆收購信貸業務加強指導,支持農業發展銀行通過銀行間市場募集資金。農業發展銀行要發揮好主渠道作用,對符合貸款條件的糧食購銷貿易和加工企業,提供方便、快捷、安全的金融服務。商業性金融機構要加大對各類購銷貿易和加工企業貸款支持力度,對符合條件的,可按規定享受現有涉農貸款優惠政策。各相關地區要加強糧食收購信貸支持政策協調,加快搭建銀企對接平臺,進一步完善糧食收購貸款信用保證基金政策,優化基金運作流程,充分調動政府、銀行和企業三方積極性,結合市場機制運行情況,研究擴大基金適用銀行和企業覆蓋範圍,同時支持社會資本和各類擔保機構參與,拓寬市場化收購籌融資渠道。

四、強化糧食産銷銜接

各相關地區要通過糧食推介會、産銷協作洽談會等方式搭建産銷協作平臺,拓寬合作領域,提升合作水平,引導和鼓勵各類糧食企業開展購銷合作對接。要積極為銷區省份開展貿易、加工、代儲等業務提供便利條件,進一步鞏固和拓寬産銷區之間、企業之間互利互惠、合作共贏的貿易渠道。創新糧食購銷方式,紮實推進“互聯網+糧食交易”,探索通過國家糧食電子交易平臺開展市場化糧油購銷。強化糧食外運保障,完善糧食運輸需求與運力供給對接機制,開通公路糧食運輸專用通道,加強路網、港口運行監測和出行信息服務,加大公路、水路運輸保障力度,強化各種運輸方式銜接,充分利用公鐵、鐵水聯運等形式,擴大外運能力。中國鐵路總公司要根據各地和企業運糧需求,統籌安排運力,積極推進糧食散裝運輸和多式聯運,為東北地區玉米和大豆外運提供保障。

五、創新為農服務方式

各相關地區要指導企業適應糧食生産組織方式變化,主動加強與種糧大戶、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對接,建立長期穩定的農企合作關係。要積極提供多元化、個性化收購服務,簡化收購手續,通過預約收購、訂單收購等方式,提前鎖定收購糧源和銷售渠道。加快推進“優質糧食工程”中糧食産後服務體系建設,支持産糧大縣建設糧食産後服務中心,拓展代清理、代乾燥、代儲存、代加工、代銷售等業務,切實解決糧食收穫後儲存難、保質難、銷售難等實際問題。加強對農戶庭院儲糧的技術指導,支持農戶配備科學儲糧裝具和設施,最大限度減少“地趴糧”,避免出現霉糧壞糧。

六、維護收購市場秩序

各相關地區要加強收購市場管理,加大監督檢查力度,嚴厲查處缺斤少兩、坑農害農、拖欠農民售糧款、隨意增加檢驗程序、設置障礙造成農民售糧不暢等破壞市場秩序的違法違規行為,保護種糧農民利益,嚴防發生農民“賣糧難”。對工作落實不力、失職瀆職、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的單位和個人要嚴肅問責追責,切實保護糧食生産者、經營者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維護糧食流通秩序。要壓實企業安全儲糧和安全生産的主體責任,嚴格執行《糧油安全儲存守則》、《糧庫安全生産守則》和《糧油儲存安全責任暫行規定》,加強收購作業現場安全管理和組織調度,避免發生人身傷亡和財産損失。要加大儲糧安全隱患排查力度,早預防、早發現、早排除,確保糧食儲存安全。要加強糧食質量安全監管,防止質量不合格糧食進入口糧市場。

七、加強政策宣傳和市場引導

各相關地區要加大政策宣傳解讀力度,確保政策進企業、進農村、進農戶,為糧食收購工作創造良好的輿論氛圍。通過電視、報紙、網絡、廣播、公示欄、宣傳手冊等渠道和新聞通氣會、專家解讀等形式,廣泛宣傳糧食收購政策。要充分調動基層的積極性,組織人員進村入戶幫助農民正確理解政策,引導適時適市售糧。要密切跟蹤市場變化,強化市場監測預警和形勢分析研判,及時主動發佈糧食收購進展、市場價格、企業用糧需求等信息,為農民有序售糧、企業自主經營提供優質的信息服務。加大輿情監測力度,主動回應社會和媒體關切。新糧集中上市期間,國家有關部門將暫停相應地區庫存糧食銷售,維護市場平穩運行。

各相關地區要牢固樹立大局意識、責任意識和擔當意識,提早謀劃、綜合施策,充分調動和發揮各方面積極性,確保玉米和大豆收購工作圓滿完成。

國家發展改革委 國家糧食局 財政部

農業部 中國人民銀行 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

2017年9月15日

(此件公開發佈)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劉淼
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