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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12項重點任務推進防災減災救災

2017-09-17 08:12 來源: 四川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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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項重點任務推進防災減災救災
省委省政府出臺《關於推進防災減災救災體制機制改革的實施意見》

省委省政府日前出臺《關於推進防災減災救災體制機制改革的實施意見》,明確12項重點任務,提出到2020年,我省要建成更加健全高效的防災減災救災體制機制,全面提升全社會抵禦自然災害的綜合防範能力。

《意見》提出要堅持以防為主、防抗救相結合,堅持常態減災和非常態救災相統一,努力實現從注重災後救助向注重災前預防轉變,從應對單一災種向綜合減災轉變,從減少災害損失向降低災害風險轉變;堅持分級負責、屬地管理為主,堅持黨委領導、政府主導、社會力量和市場機制廣泛參與,落實責任、整合資源、形成合力,切實提高防災減災救災工作法治化、規範化、現代化水平,全面提升全社會抵禦自然災害的綜合防範能力。

《意見》明確,到2020年,防災減災救災體制機制更加健全高效,政策體系更加科學完善;救災物資儲備網絡不斷健全;防災減災救災信息化水平、災害監測預警能力、工程項目設防水平、綜合減災能力進一步提高。防災減災建設與社會經濟發展相適應,生態保護科學實施,災害造成的損失不斷減少;受災群眾人身財産和其他合法權益得到更加有效保障;市場機制和社會力量在防災減災救災中的作用得到更大發揮,努力走出一條具有四川特色的社會化防災減災救災新路子。

《意見》明確了統籌災害管理、統籌綜合防災減災、落實應急救災主體責任、健全災後恢復重建工作制度、完善軍地協調聯動制度、健全社會力量有序參與機制、充分發揮市場機製作用、加強災害風險防範、完善信息共享機制、提升救災物資和裝備統籌保障能力、提升科技支撐水平、建立區域協同聯動工作機制等12項重點任務。

其中,在防災減災救災中的統籌協調方面,要加強各種自然災害管理全過程綜合協調,強化資源統籌和工作協調;將防災減災救災納入各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作為公共安全體系建設的重要內容。在落實應急救災主體責任方面,要堅持分級負責、屬地管理為主原則,進一步明確應對自然災害的事權劃分;對達到省啟動響應等級的自然災害,省發揮統籌指導和支持作用,市(州)、縣(市、區)黨委、政府在災害應對中發揮組織指揮協調主體作用,承擔主體責任。在完善軍地協調聯動制度方面,要完善地方黨委、政府請求軍隊和武警部隊參與搶險救災的工作制度,明確工作程序;完善軍地間災害預報預警、災情動態、救災需求、救援進展等信息通報制度;將武警部隊有關搶險救援應急力量納入駐在地政府防災減災救災應急救援力量和組織指揮體系。在健全社會力量有序參與機制方面,明確堅持政府主導、統籌協調、鼓勵支持、引導規範、效率優先、就近就便、自願自助原則,鼓勵、支持和引導社會力量充分發揮自身優勢,依法依規有序全方位參與常態減災、應急救援、過渡安置、恢復重建等工作;建立社會力量有序參與防災減災救災工作協調機制及行業標準、行為準則和操作規程。

《意見》提出4個方面的保障措施。各地要堅持黨委、政府在防災減災救災工作中的領導和主導地位,切實發揮組織領導、統籌協調、提供保障等作用;建立健全防災減災救災資金分級負擔的投入機制;將防災減災納入國民教育計劃,加強國民科普教育與宣傳;省減災委要組織有關單位對各地各部門實施情況進行督導,對工作中履行職責不及時、不到位造成重大損失或重大社會影響的,依紀依法追究責任。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韓昊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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