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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文物安全的長效機制包含五個方面的內容

2017-09-22 13:20 來源: 中國政府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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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新聞辦公室于2017舉行國務院政策例行吹風會,國家文物局局長劉玉珠介紹《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文物安全的實施意見》有關情況並答記者問。

【中國日報記者】有兩個問題。第一,《意見》指出要建立一個長效機制,嚴厲打擊像盜掘古文化遺址這樣一些違法犯罪行為。請問這樣的長效機制,會有什麼樣具體內容?具體在什麼時候推出?第二,要履行地方政府的監管職責,每年要進行年度的評估和督察,這些督察近期有沒有相應的舉措?謝謝。

【國家文物局局長 劉玉珠】謝謝你的提問。按照《實施意見》的要求,需要建立文物安全的長效機制,這個長效機制包含著五個方面的主要內容:

一是工作機制。包括十六個部委的文物安全部際聯席會議,我們這幾年定期召開會議,對文物安全的形勢進行研判,加強信息通報,聯合督辦一些大案要案。

二是依法打擊。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檢察院去年修訂頒布了《關於辦理妨害文物犯罪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這個司法解釋出臺以後,特別是對公安司法機關在文物犯罪活動適用刑罰方面,有著很好的操作性。

三是國家文物局和公安部建立了全國文物犯罪信息中心,把各地的文物犯罪相關信息都錄入這個平臺上來,現在已經錄入了兩萬多條犯罪信息,包括與國際刑警合作,對盜掘文物的數據和情況進行對接,加大了流失文物追討力度。

四是將文物安全納入全國文明城市評比。去年在文明辦的支持下,第一次把文物安全狀況作為重要內容,別看有的地方2分,有的地方3分,但是這關係到這個牌子能不能保得住,文物是很重要的內容。還有新參評的,能不能入選,文物安全都是很重要的,這個實施了還是很有作用的。

五是根據《實施意見》,將實施文物的平安工程,涉及到綜合的文物安全措施。而且,大部分都已經在做了,而且發揮了積極作用。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劉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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