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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部門印發意見調整失業保險金標準

2017-09-27 09:44 來源: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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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提高失業人員基本生活保障水平,根據《失業保險條例》,人社部、財政部共同印發《關於調整失業保險金標準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指導各地適當上調失業保險金標準。

《指導意見》指出,保障失業人員失業期間的基本生活是失業保險制度的基本功能。近年來各地逐步提高失業保險金標準,保障失業人員基本生活取得重要成效。在確保失業保險基金平穩運行的前提下,適度提高失業保險金標準,逐步提升失業保障水平,切實保障好失業人員的基本生活,對於促進社會公平,維護社會和諧穩定具有重要意義。

《指導意見》強調,提高失業保險金標準應以《失業保險條例》相關規定為依據,兼顧失業保險“保生活”和“促就業”兩項基本功能,在確保基金運行安全的前提下,隨著經濟社會發展,分步實施,循序漸進,逐步將失業保險金標準提高到最低工資標準的90%。

《指導意見》要求,各省人社部門、財政部門要以人為本,高度重視,精心實施,對各項保障措施作出週密安排,要結合本地實際,提出調整方案,報省級人民政府確定失業保險金標準。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呂浩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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