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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省劃定海洋功能區4.13萬平方公里

2017-09-28 09:44 來源: 遼寧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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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劃定海洋功能區4.13萬平方公里
優化開發、限制開發、禁止開發區域比例為3:6:1

9月26日,省政府新聞辦召開發佈會,省海洋與漁業廳、省發改委分別就《遼寧省海洋主體功能區規劃》(以下簡稱《規劃》)進行了解讀。《規劃》劃定我省海洋功能區面積4.13萬平方公里(含589個無居民海島)。依據不同海域資源環境承載能力、現有開發強度和發展潛力,將全省海洋空間劃分為“優化開發、限制開發、禁止開發”等三類區域,三類區域佔比約為3:6:1。

《規劃》對開發強度較高、資源約束較強、産業結構亟須調整優化的海域,劃定為優化開發區域,面積10789.5平方公里;對提供海洋水産品的海洋漁業保障區和海洋生態功能區,劃定為限制開發區域,面積25847.79平方公里;對國家和省級海洋自然保護區,劃定為禁止開發區域,面積4663.46平方公里。我省目前現有的5處國家級海洋自然保護區和1處省級自然保護區都在禁止開發區域。

《規劃》提出,到2020年,我省要構建成海洋開發與保護空間佈局合理、資源集約高效利用、生態環境質量總體改善、海洋災害應急處置能力顯著提升的海洋資源管理新格局。海洋開發強度(累計確權圍填海面積佔依法管理海域面積的比重)控制在1.1%以內; 大陸自然岸線保有率不低於35%;禁止開發區域(國家及省級海洋自然保護區)佔管轄海域面積比例不低於11.29%; 禁止開發區域內海島個數不低於78個;管轄海域水質優良(一、二類)比例達到82%。

省海洋與漁業廳表示,下一步將積極做好《規劃》實施與監督落實工作,有效銜接、協調海洋主體功能區規劃與涉海相關政策、法規和規劃之間的關係,以推進省級海洋主體功能區規劃為契機,推動市級、縣級層面政策、規劃的整合。積極落實海洋主體功能區規劃配套政策,加強部門和地區間協調,確保政策有效落實。建立監測制度和監控系統,開展實施動態跟蹤和監測分析。(記者 李江天)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劉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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