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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歌法、民法總則、駕考新規
10月1日起實施,都與你我息息相關

2017-10-01 11:44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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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10月1日 題:國歌法、民法總則、駕考新規10月1日起實施,都與你我息息相關

新華社記者丁小溪、王茜

10月1日起,國歌法將更好地捍衛國歌尊嚴,民法總則助力全社會實現“少有所養”“老有所依”,機動車駕考調整更加強調安全文明操作。這3部本月起施行的重要法律法規將影響你我生活的方方面面。

奏唱國歌時應肅立、莊重

“起來!不願做奴隸的人們……”這熟悉的旋律曾在無數場合讓億萬中國人內心激昂澎湃。10月1日起,為了更好地維護國歌尊嚴,《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歌法》正式施行,規定在奏唱國歌時,在場人員應當肅立,舉止莊重,不得有不尊重國歌的行為。

你是否知道哪些場合不得奏唱國歌?根據國歌法,國歌不得用於或者變相用於商標、商業廣告,不得在私人喪事活動等不適宜的場合使用,不得作為公共場所的背景音樂等。

侮辱國歌的行為將面臨哪些處罰?根據國歌法,在公共場合,故意篡改國歌歌詞、曲譜,以歪曲、貶損方式奏唱國歌,或者以其他方式侮辱國歌的,由公安機關處以警告或者十五日以下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自新中國成立開始,位於澳門半島俾利喇街的鏡平學校一直堅持舉行升國旗儀式。五星紅旗從學校樓頂平臺徐徐升起,《義勇軍進行曲》響徹天空,鏡平學校的師生們注視著國旗,伴著旋律合唱國歌。

此次,國歌法將國歌納入中小學教育,規定中小學應當將國歌作為愛國主義教育的重要內容,組織學生學唱國歌,教育學生了解國歌的歷史和精神內涵、遵守國歌奏唱禮儀。

我國國旗法和國徽法分別自1990年和1991年的10月1日起施行。如今正式落地的國歌法,將與國旗法、國徽法一道,以國家立法形式,成為落實憲法規定的關於國家象徵和標誌的重要制度。

民法總則全方位保護民眾權利

民法總則1日起正式施行。在這部法律的保護下,中國人的一生可能會這樣走過:

胎兒尚在母體中已可以受到民法總則的保護。總則規定,涉及遺産繼承、接受贈與等胎兒利益保護的,胎兒視為具有民事權利能力。這意味著,從出生前的胎兒開始,其繼承遺産、接受贈予等利益就受到民法總則的保護。

8周歲的孩子就有權獨立進行一些民事法律行為了。孩子們可以用零花錢買零食,也可以與同學好友交換價值差不多的玩具。民法總則將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最低年齡由此前的10周歲下調至8周歲,有助於從小培養未成年人的權利意識、責任意識。

18周歲後的成年人可以獨立實施民事法律行為,對勞動所得的收入擁有所有權。對於如何解決生活中出現的婚姻、財産糾紛和個人信息洩露等問題,民法總則都提供了原則依據。

現實中一些見義勇為者做了好事卻遭遇尷尬。對此,民法總則規定,因自願實施緊急救助行為造成受助人損害的,救助人不承擔民事責任,旨在更好地鼓勵和保護見義勇為,不讓“英雄流血又流淚”。

此外,民法總則將“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成年人”納入被監護人範圍,努力在全社會實現“老有所依”。

新駕考注重安全文明意識考核

新修訂的《機動車駕駛人考試內容與方法》1日起正式實施,對機動車駕駛考試相關內容進行了調整。新駕考更加注重安全文明意識考核,更好地契合實際道路交通環境,同時為群眾考試領證創造便利。

調整內容包括將科目一涉及安全文明駕駛常識的內容全部調整至科目三安全文明駕駛常識考試項目中;提高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安全文明駕駛知識考題比例,單列文明行車常識、典型事故案例等內容;調整考試操作,如科目三起步、變更車道、靠邊停車、超車項目中增加“回頭觀察”動作,直行通過路口、左右轉彎等項目不主動避讓優先通行車輛、行人、非機動車的評判為不合格,從細節動作考核安全文明意識。

新駕考理論考試注重模擬實景。科目一、科目三安全文明駕駛常識考試增加情景類試題,通過文字或圖片、視頻等情景形式模擬實際道路交通場景,考核考生對實際道路交通情況認知、判斷和處置能力。

場地駕駛考試突出實用性。在保障安全駕駛的前提下,對科目二倒車入庫、樁考、單邊橋、直角轉彎、連續障礙等項目中,允許適度停車觀察確認安全後進行駕駛操作。對中途停車的,由考試不合格調整為“每次扣5分”。同時,道路駕駛技能考試更加強調安全文明操作。如掉頭項目增加減速或停車以及開啟轉向燈等要求,在通過路口項目增加“改變方向提前開啟轉向燈”等操作和扣分要求,突出實際道路駕駛需要,培養考生良好駕駛習慣。

此外,考試組織進一步優化。小型車考試中,調整科目三夜間考試方式,採用模擬夜間燈光考試形式進行。大型車考試中,對科目二考試不合格當場補考的,未扣分的已考項目不再補考;對夜間考試不合格當場補考的,白天考試成績保留。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姜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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