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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對9家客運企業、場站開出大罰單

2017-10-08 16:22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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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鄭州10月8日電(記者 李麗靜)記者8日從河南省公安廳獲悉,近日河南省公安廳、交通運輸廳等部門對全省客運企業進行暗訪督查,並對9家問題突出客運企業、場站開出不少於10萬元的大罰單。

為嚴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河南省公安廳、交通運輸廳于9月1日至9月20日組成四個聯合督導檢查組,對全省客運場站車輛安全情況進行拉網式督導檢查。大部分客運企業、場站都重視客運場站安全工作,責任落實到崗,落實到人,運行較好。

但仍有部分客運企業、場站主體責任不落實,存在不實名購票、安檢措施不落實、防爆設施及裝備不齊全等問題。檢查組在暗訪中發現,淇縣社會汽車站沒有實行實名制購票,直接進站上車購票。在南樂縣客運站,進站無人安檢和檢查包裹,暗訪人員隨身攜帶砍刀、鞭炮和雙氧水直接進站。濮陽市飛龍汽車站安檢流於形式,暗訪人員手提灰色旅行包(內裝砍刀、雙氧水等物品)進站,安檢門報警但安檢員不予理睬等。

根據檢查督導結果,依據有關法律,河南省相關部門對上述3家客運企業,以及內黃縣汽車站、溫縣汽車站、開封長途西站、虞城縣客運總站、遂平縣汽車站、固始縣客運車站(順達客運站)等6家客運企業做出不少於10萬元的處罰。

據悉,針對存在問題的相關客運場站、企業,河南省公安廳和省交通運輸廳將督促其整改到位。同時,類似形式的督導檢查仍在繼續。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朱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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