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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州:城鎮居民大病保險惠及7.2萬參保人員

2017-10-13 07:37 來源: 貴州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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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鎮居民大病保險惠及7.2萬參保人員
2013年以來,全省已累計報銷醫療費用3.4億元

記者近日從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獲悉,自啟動城鎮居民大病保險試點至今年6月,全省城鎮居民大病保險累計報銷醫療費用3.4億元,實際報銷比例在基本醫療保險報銷的基礎上再提高10%以上,惠及參保人員7.2萬人,有效減輕了部分大病患者的高額醫療費用負擔。

我省自2013年啟動城鎮居民大病保險試點以來,不斷提高參保覆蓋面,確保大病保險覆蓋參保居民。2015年我省出臺《關於進一步做好城鎮(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有關工作的通知》,要求不得以戶籍等原因設置參保障礙,將流動就業人員、進城務工人員和居住在城鎮的非本地戶籍人員,積極納入居民基本醫保徵繳擴面範圍。到今年6月,全省居民醫保參保人數已達580萬人,全部進入居民大病保險覆蓋範圍。

為確保大病保險可持續性,我省適時調整籌資標準,根據各市(州)出臺的實施方案,大病保險實行市級統籌,所需資金從居民醫保基金中劃撥。全省平均人均籌資標準由2015年的21元提高至2016年的30元左右,保障了參保人員的大病保險待遇及制度的可持續性。

同時,合理調整待遇標準,提高醫療保障水平。對經基本醫療保險報銷後,超過大病保險起付標準以上符合“三目錄”範圍的個人自付醫療費用,年度內符合大病保險保障範圍的進行再次報銷。

據了解,銅仁市規定10萬元以上醫療費用可以突破目錄限制。從各市州情況來看,起付標準5000元到15000元不等,比例按照費用分段報銷,一般在50%至90%之間。大病保險最高支付限額10萬元至50萬元不等,其中黔南州、黔西南州和銅仁市已取消大病保險封頂線。

為強化服務效應,我省結合實際靈活選擇承辦大病保險的工作模式,或通過招投標由商業保險公司承辦,或由社保經辦機構自行承辦。並強化醫保信息系統建設,實現基本醫療保險和大病保險的“一站式”即時結算,參保群眾刷卡結算,待遇及時享受,切實解決困難群眾醫療費用“墊支”和報銷“跑腿”問題。

據統計,我省2016年大病保險基金支付比2015年增長35.4%,大病保險待遇享受人數增長30%。通過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在政策範圍內報銷比例穩定在75%左右,人民群眾真正得到實惠。(記者 王雨 實習生 謝興燕)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呂浩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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