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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出臺優惠政策鼓勵大學生基層就業創業

2017-10-13 16:57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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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武漢10月13日電(記者 羅鑫)艱苦邊遠地區高定級別工資、參加職稱評審外語不作要求、公務員錄用一律要求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湖北近日下發《關於進一步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工作的實施意見》,從拓展工作崗位、健全保障措施、暢通流動渠道等方面出臺十六條優惠政策,鼓勵大學生到基層就業創業。

湖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副廳長陳金剛説,湖北是科教大省,人才資源優勢比較突出。然而,近年來在一些艱苦邊遠地區,人才流失嚴重。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工作還存在動力不足、渠道不暢、發展作用不夠等問題,此次出臺的意見一方面將緩解當前大學生就業壓力,另一方面將促進人才下得去、留得住、幹得好,進一步滿足基層人才需求。

根據實施意見,湖北艱苦邊遠地區基層機關招錄高校畢業生可適當放寬學歷、專業等條件,降低開考比例,招錄職位數量的30%面向具有本縣(市、區)戶籍或在本地區長期生活的高校畢業生。縣以下機關事業單位工作的高校畢業生,新錄用為公務員的,試用期工資可直接按試用期滿後工資確定,到艱苦邊遠地區的可以高定級別工資。

意見明確,基層人員參加職稱評審對外語、計算機應用能力以及科研成果、論文著作等不作要求,把基層經歷、基層貢獻特別是脫貧攻堅一線的貢獻作為重要評價要素和破格晉陞職稱等級的條件。到農村基層急需緊缺專業、行業就業的高校畢業生按照規定給予一次性安家費補貼。

意見指出,省、市級機關錄用公務員,除特殊職位外,一律從具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人員中招錄。此外,高校畢業生根據自身專場和區域經濟特色,在基層創辦企業、從事個體經營或網絡創業、成立社會組織開展社會服務,將享受創業擔保貸款、一次性創業補貼、稅費減免等支持。

據介紹,自2005年以來,湖北累計選派2.8萬名“三支一扶”大學生、1.2萬名大學生村幹部和5000余名西部計劃志願者到基層工作。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韓昊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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