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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將於2019年實施地區生産總值統一核算改革

2017-10-30 16:15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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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10月30日電(記者 陳煒偉)記者30日從國家統計局獲悉,我國將利用開展第四次全國經濟普查的契機,在2019年實施地區生産總值統一核算改革。改革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生産總值核算將從原來的各省區市統計局負責,改革為國家統計局組織領導、各省區市統計局共同參與的統一核算。

自1985年我國建立核算制度以來,我國國內生産總值和地區生産總值採取分級核算制度,即國家統計局核算國內生産總值,各省區市統計局核算本地區生産總值。

國家統計局副局長李曉超介紹,近一個時期以來,統計數據質量得到很大提升,地區與國家生産總值數據不銜接問題得到明顯改善。但地區生産總值匯總數據與國內生産總值數據仍存在不小的差距,這不利於正確把握各地經濟形勢,不利於實施科學的宏觀調控,還影響了政府統計公信力。

今年6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三十六次會議審議通過了《地區生産總值統一核算改革方案》,提出要堅持真實準確、規範統一、公開透明的原則,改革核算主體,改革核算方法,改革工作機制,提高核算數據質量,準確反映地區經濟增長的規模、結構、速度。

李曉超説,實施地區生産總值統一核算改革,對實現地區生産總值匯總數據與國內生産總值數據相銜接、提高國內生産總值核算數據質量、科學研判經濟運行形勢,具有十分重要而深刻的意義。改革後,國家統計局統一領導地區生産總值統一核算工作,組織各省區市統計局制定地區生産總值核算方法、制定和規範統一核算工作流程,進行統一核算。核算結果統一發佈。

李曉超還介紹,正式實施改革前,國家統計局將組織各地區統計部門和有關部門統計機構,共同研究修改完善地區生産總值統一核算實施方案,進一步明確統一核算的目標和步驟、核算原則、核算方法、組織方式、資料來源、質量控制辦法、數據發佈和修訂等有關工作。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宋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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