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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單位內容管理從業人員不得從事經營活動

2017-10-30 22:24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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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10月30日電(記者 李亞紅)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30日公佈《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單位內容管理從業人員管理辦法》提出,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單位內容管理從業人員(以下簡稱“從業人員”),不得利用互聯網新聞信息采編發佈、轉載和審核等工作便利從事廣告、發行、贊助、仲介等經營活動,謀取不正當利益等。

國家網信辦有關負責人表示,從業人員是指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單位,專門從事互聯網新聞信息采編發佈、轉載和審核等內容管理工作的人員。一直以來,各新聞網站內容管理從業人員為繁榮發展網絡新聞信息,弘揚主旋律,傳播正能量發揮了重要作用。與此同時,從業人員也面臨接受職業培訓少、業務能力有待提高等發展難題。

辦法要求,從業人員應遵守憲法、法律和行政法規,堅持正確政治方向和輿論導向,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新聞輿論工作的方針政策,堅持馬克思主義新聞觀,恪守新聞職業道德,維護國家利益和公共利益;按要求參加教育培訓,強化馬克思主義新聞觀教育,強化網信工作、新聞輿論工作等的政策法規等方面教育。

國家網信辦有關負責人強調,國家和地方網信辦將建立從業人員管理信息系統、信用檔案和黑名單;指導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單位建立健全從業人員管理制度,要求所在單位對存在違法違規行為的從業人員加強管理和教育培訓,並對從業人員管理不力,造成嚴重後果的單位依法進行處理。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單位應當建立舉報制度,及時了解從業人員違法違規和不良從業行為,妥善進行處理,並消除不良影響。

辦法自2017年12月1日起施行。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宋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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