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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啟動2018年度內地與港澳文化交流重點項目申報工作

2017-11-05 13:29 來源: 文化部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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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辦公廳關於啟動2018年度內地與港澳文化交流重點項目申報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文化廳(局),本部各直屬單位:

根據文化部《對港澳文化交流重點項目扶持辦法(試行)》,現面向你地、你單位徵集2018年度內地與港澳文化交流重點項目。現就徵集相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重點方向

2018年度內地與港澳文化交流重點項目應突出體現以下3個重點方向:

(一)加強港澳青少年文化培育

1.開展各類文化實習、實踐、考察等活動。組織港澳青少年來內地進行有實質內容的同輩交流、研習考察、參與公益文化活動等。

2.開展各類文化交流、培訓、體驗等活動。面向港澳各大、中、小學校園和青年社團,舉辦主題鮮明的文化夏令營、工作坊、大師班等活動。

3.開展文化領域專業交流與合作。與港澳文化界青年專業人士和團體開展聯合創作、展演、研討,邀請港澳青年藝術團體來內地采風、交流等活動。

(二)促進內地與港澳文化機構間深度合作

1.與港澳主要文化機構、平臺在舞臺藝術、視覺藝術、文化創意等領域開展專業交流,推動內地與港澳在內容創作、節目製作與推廣、人才培養等方面長效務實合作。

2.推動內地優秀文化內容,特別是具有創新性,能體現當代中國文化面貌和價值理念的項目,進入港澳主流文化場館和知名藝術節平臺。

3.邀請港澳具有代表性的優秀藝術團體來內地重要藝術節等文化活動平臺和院線進行演出。

(三)深入港澳基層的文化交流

結合春節、元宵、中秋、國慶等節慶,深入港澳基層社區進行文化交流。支持愛國愛港、愛國愛澳社團開展文化活動,向其提供所需文化內容,幫助其提升文化力量和水平。通過與愛國愛港、愛國愛澳社團開展文化聯歡、聯誼等活動,增進和諧社會氛圍,增強情感聯絡。

二、申報項目及方式

申報項目應材料齊全、方案完備、可操作性強。內容豐富、形式多樣,符合多個重點方向及後續性強的項目將獲優先考慮。

2018年度重點項目實行網上申報。申報路徑:文化部政府門戶網站首頁-在線辦事-辦事大廳-內地與港澳文化交流重點項目申報管理系統(下稱“申報系統”)。申報時間為本通知公佈之日起至2017年12月15日,逾期申報系統將關閉。文化部直屬單位於12月15日前直接將申報項目在網上提交至文化部。各省(區、市)文化廳(局)應于12月16日至31日之間通過申報系統完成對本地區申報項目初審並擇優推薦項目提交文化部。

請各地、各單位高度重視,積極申報,鼓勵社會力量參加開展對港澳務實有效的文化交流。申報要求、材料、相關工作流程及聯絡方式等信息參見附件。

特此通知。

附件:

      1.2018年度內地與港澳文化交流重點項目申報、管理和驗收説明

      2.內地與港澳文化交流重點項目申報表

      3.內地與港澳文化交流重點項目驗收表

      4.2018年度內地與港澳文化交流重點項目申報函(模版)

      5.項目內地共同舉辦方同意申報書

文化部辦公廳
2017年10月30日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石璐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