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秒懂國務院 | 這些樓堂館所,國務院這個條例為何
堅決不讓蓋

2017-11-06 17:56 來源: 中國政府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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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消息!李克強總理簽署國務院令,從12月1日起,機關、團體建樓堂館所,有法可依了!

對機關和團體建設樓堂館所,條例規定非常嚴格。

建培訓中心?不行!

用技術用房的名義建辦公用房?不行!

挪用專項資金蓋房?不行!

違規建房怎麼辦?收繳、拍賣、限期騰退!處分領導和直接責任人!

一句話,未經批准,不得建辦公用房,國家的錢不能花在這上面!

本屆政府成立之初,李克強總理提出“約法三章”,第一條就是“政府性樓堂館所一律不得新建”。

5年來,中央政府的“三公”經費持續下降!民生投入持續增加!

國務院要求,公共資金資源更多用於發展經濟改善民生!

總理一再強調:“要讓人民過上好日子,政府就要過緊日子!”

“約法三章”,節用裕民!嗯,國務院説到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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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糾錯】責任編輯:韓昊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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