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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西工傷保險待遇再次提高

2017-11-10 09:14 來源: 廣西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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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記者從自治區人社廳了解到,我區工傷保險待遇再次提高,這將有利於更好地保障企業工傷職工和供養親屬的生活。至此,我區已連續3年統一調整全區傷殘津貼、生活護理費、供養親屬撫恤金三項工傷保險待遇水平,有效維護了我區工傷職工、工亡職工供養親屬的工傷保險權益。

在此次調整中,傷殘津貼按每人每月增加145元進行調整,如經調整後,傷殘津貼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以當地最低工資標準計發;生活護理費,則按每人每月增加84元進行調整;供養親屬撫恤金,按每人每月增加60元進行調整。本次調整執行時間從2017年1月1日起。

此次調整,涉及的人員範圍為:

(一)2016年12月31日前已在廣西各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月領取傷殘津貼、生活護理費的因工傷殘職工,以及按月領取因工死亡職工供養親屬撫恤金的人員,參加本次待遇調整。

(二)已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且于2016年12月31日前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工傷人員(含在2016年12月按規定核定了基本養老金並在2017年1月按月發放基本養老金的工傷人員)不再參加傷殘津貼的調整。上述人員享受生活護理費待遇的,參加本次生活護理費的調整。

(三)在2016年12月31日前納入工傷保險統籌管理的老工傷人員,參加本次工傷保險待遇調整(含2016年12月前按規定核定為老工傷人員,在2016年後發放待遇的人員)。

(四)由用人單位發放工傷保險待遇的人員,其工傷保險待遇調整,參照本通知的規定執行。(記者/羅琦 通訊員/周堅)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朱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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