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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責任制實施辦法》出臺凝聚社會各界心血和智慧

2017-11-10 16:33 來源: 中國政府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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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新聞辦公室于2017年11月10日(星期五)上午10時舉行國務院政策例行吹風會,請公安部消防局局長于建華介紹《消防安全責任制實施辦法》有關情況,並答記者問。

于建華:我先向各位記者朋友介紹一下《辦法》的基本情況。10月29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消防安全責任制實施辦法》,充分體現了黨中央、國務院對消防工作的高度重視,彰顯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堅持以人為本、心繫百姓的鮮明執政理念。《辦法》的出臺不僅有利於提升各級黨委、行業部門、社會單位消防工作的積極性、主動性,而且對於解決新時期消防工作面臨的一些新情況、新問題,為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建設創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環境,必將會起到強有力的推動和促進作用。

出臺《辦法》,主要是出於三方面的考慮:首先是現實的需要。一方面,通過這些年的火災事故,事後從原因分析來看,都暴露出消防安全責任制不落實的問題。我們分析每一起重特大火災事故,它的背後從原因上來分析,兩條是離不開的,一是責任制不落實,二是一些工作措施不到位。另一方面,現有的法律法規,包括政策性文件,對一些消防安全責任規定不是很具體,比較宏觀,有一些模糊地帶,特別是對行業部門,對政府有關職能部門、行業部門的消防安全職責規定得不是很具體。社會單位主體責任不落實、違法成本低,消防安全違規違章現象屢禁不止。針對這些問題,《辦法》的出臺有利於解決這些“頑症”,切實形成消防工作合力,提升全社會公共安全水平。

其次是出於慣例。自“十五”以來,國務院每五年都會出臺規定,比如説2001年國務院辦公廳出臺了批轉公安部《關於“十五”期間消防工作發展指導意見》,2006年印發《關於進一步加強消防工作的意見》,也就是國務院15號文件。2011年印發了《關於加強和改進消防工作的意見》,是當年國務院辦公廳的46號文件。2013年,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消防工作考核辦法》,在考核辦法裏提出對省級政府進行年度的考核。這些文件的出臺,對推動每個時期的消防事業發展起到了積極的作用。“十三五”期間,非常有必要從國家層面對消防工作提出要求,這也就是我們出臺這個《辦法》的第二方面的考慮。

三是基層期盼。因為現在每年對省級政府都要進行考核,從考核反饋的情況來看,各級政府都希望從國家層面對相關職責給予明確。據統計,現在全國已經有13個省份制定了消防責任制的管理辦法,實施效果很好。

《辦法》起草過程,向各位記者朋友作一個簡要的介紹。整個起草過程歷時一年半,起草工作組先後赴20幾個省份,召開了30多次的各類專題調研和座談會,最後形成報告初稿,又先後兩輪向31個省份以及國務院44個部門、全國10個行業性協會、7家央企徵求了意見。在這個基礎上,國務院辦公廳又組織了反復修改和座談討論,最後成稿。這個稿子的出臺,可以説凝聚了各級領導的關心和重視,也凝聚了社會各個部門,社會各界的心血和智慧。

《辦法》的主要內容。《辦法》一共是6章、31條。第一章是總則,明確了法理政策依據、目的意義和指導原則;第二章是地方各級政府職責,從省級政府開始,市、地、縣、鄉鎮政府一直到街道辦事處;第三章是政府相關部門的職責。區分不同情況,分別規定了13個富有行政審批職能的部門和25個富有行政管理的部門不同的消防安全職責;第四章是單位職責,我們對社會單位是專門做了一章,分三個層次,規定了一般單位、重點單位、高危單位不同的消防安全職責;第五章是責任的落實,規定了對消防工作的考核、結果應用、責任追究;最後一章是附則,對一些名詞作了解釋。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宋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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